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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22-0026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22日
标  题: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政办发〔2022〕74号 有效性: 有效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2〕74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2〕74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现将《平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是农民群众的深切期盼。2018年以来,全县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市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领域短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全县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显著提高。由于乡村之间存在发展不平衡、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不完善、配套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农村环境整体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和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差距。为高质量完成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任务,高标准实现我县村村“美起来”目标,进一步提升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以改善农民生活品质为根本目标,聚焦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村庄清洁行动、村容村貌提升,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进一步提升整治水平,打造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环境优雅、美丽宜居的现代村庄,为建设美丽平罗、推进我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强化规划设计引领,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同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相匹配,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同民俗文化、风土人情相协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分类落实整治提升目标任务。

——科学布局,规划引领。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原则,统筹推进村庄人口集中、产业集聚、要素集约、功能集成,优化重点镇功能布局,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格局。坚持示范带动、先点后面,协调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乡村产业、生态保护、社会治理一体化发展,引导农民向城镇、中心村集中。

——立足乡村,彰显特色。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注重乡土味道,体现宁北乡村特色风貌,传承历史文脉,留住田园乡愁。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与产业发展、乡风文明、乡村治理等互促互进,推进广大乡村实现从干净整洁到美丽宜居的跃迁。

——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尊重村民意愿,充分激发村民“自己的事自己办”的主动性,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强化乡镇党委和政府责任,配强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多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

——建管并行,长治久美。牢固树立建管并重理念,坚持质量优先,突出典型示范带动,推动项目建设与工程管护机制同步设计、同步推进、同步落实,保证设施“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健全常态化、专业化、系统化政策制度体系,确保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农民群众生活品质进一步提高。

(三)行动目标

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2%以上,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的村达到100%,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每年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乡镇2个、示范村5个;建成或改造提升美丽宜居村庄30个。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基础设施逐步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农民群众生活品质持续改善,成功创建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

二、重点任务

(一)夯实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基础

1.优化村庄规划布局。坚持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一盘棋,严格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整治改善村庄分类,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综合考虑产业发展、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科学确定村庄布局,优先规划建设重点镇和中心村,有序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到2025年,完成52个中心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建立健全村庄规划管理体系,加强村庄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估,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延续性。(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2.推进“中心村”建设。以现有人口规模较大、产业基础较好的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3类村庄为重点,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按照“一村一庄”、宜居宜业的思路,围绕“人口集中、产业集聚、要素集约、功能集成”总体要求,采取改造提升旧村和规划建设新村相结合的方式,加快建设“中心村”,配套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村庄档次,引导农民群众向“中心村”集中居住。2022年将姚伏镇灯塔村打造成为全区示范性村庄,到2025年,全县完成新建或改造提升美丽宜居“中心村”30个。(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住建局、财政局、文广局、农改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3.稳妥整治“空心村”。按照分类施策、以用为先、群众自愿的思路,将“空心村”整治与“中心村”建设相结合,按照规划保留村庄填空做“加法”、不保留村庄退出做“减法”的思路,建立农村闲置房地退出整治利用机制,制定农村闲置宅基地退出整治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每年退出1—2个搬迁撤并类村庄,分期分批完成空置率在60%以上的规划不保留村庄房地和基本农田中间零星房地退出整治利用,稳步有序推进“一村一庄”建设,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县农改中心牵头,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德渊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4.改善提升基础设施。科学规划,集约建设,统筹农村水、电、路、气、房等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乡村清洁能源改造工程、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等五大工程,配套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完善快递下乡、居住休闲、便民服务等功能,提高城镇品位和档次,增强人口、产业及项目聚集度,加快补齐乡村宜居短板,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到2025年,新改建农村公路120公里,建设高标准重点小城镇2个。(县住建局、水务局、财政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县委网信办、国网平罗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二)持续提升农村改厕水平

1.全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落实《“十四五”宁夏农村厕所革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宁夏农村厕所建设技术指导意见》,合理确定年度改厕目标,因地制宜,科学选择改厕模式,以规划保留村庄和中心村为重点,铺设干支污水管网及入户管道,配套检查井及沉淀池,主推室内水冲式厕所;居住分散的村庄,引用三格化粪池和节水防冻型改厕技术,引导新改建厕所进院入室,卫生厕所愿改尽改;加强已改户厕的后期修缮管护,提高使用率;加快推进旱厕拆除整治,做好粪污处理。按照村村有水冲式公共卫生厕所标准,以村部、规划保留村庄、集贸市场、文化广场、农业产业园区、乡村旅游景点等为重点,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公共厕所。到2025年,完成农村卫生厕所改造2000户,新建或改造提升农村公共卫生厕所20座,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2%以上。(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落实)

2.严格把控农村改厕质量。落实农村改厕全过程管控体系,成立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督导组,开展摸排整改工作。严格把控改厕选型、建设施工、产品质量、竣工验收“四个关口”;严格落实改厕产品备案、随机抽检、黑名单、第三方监理“四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乡镇初验、县级自验程序,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清单管理制,保证农村改厕质量。定期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回头看”,常态化开展问题排查整改。到2025年,全面完成户厕问题分类整改工作,确保农村卫生厕所改一个、成一个、用一个。(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落实)

3.统筹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强化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或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推动“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培育和引进粪污资源利用的社会化服务队伍,配备粪污清运设备,采用“无害化处理+定期清掏”的方式,有效推进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统筹使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进行统一处理,逐步推动厕所粪污就地消纳、综合利用,结合化肥减量互补增效,助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三)持续提升农村污水治理水平

1.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梯次推进建制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鼓励各乡镇驻地、移民村及规划中心村因地制宜,采用工程与生态措施、集中与分散处理工艺相结合的模式,通过规模单建、就近联建等多种方式建设污水处理站和配套管网设施,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引入专业化公司对已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运维管理和定期监测,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充分发挥已建成处理设施的治理成效。(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德渊集团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2.分区分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将村庄按照地理位置、居住人口、自然环境等因素进行分区分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旅游风景区、重要河湖沿岸、水体黑臭以及水质需要改善的控制单元内或附近的农家乐和民宿等乡村旅游的村庄、乡镇所在地、中心村等优先治理,因地制宜选取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模式。城镇周边的村庄争取就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处理系统。有条件的村庄利用现有边沟和自然沟渠收集污水,采用氧化塘、自然湿地、小型污水处理站等设施进行处理。(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牵头,县水务局、文广局、德渊集团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3.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识别工作,对症治理黑臭水体。重点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重要河湖沿岸周边的村庄和发展乡村旅游、人口较为集中的行政村、城乡接合部、乡镇所在地、中心村等区域的水体。到2025年,全面完成识别确定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达到河塘沟渠无污水直排,底部无明显黑臭淤泥,岸边无垃圾的标准,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模式。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建立健全促进水质改善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牵头,县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四)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1.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巩固农村环境长效管理体制机制,完善乡镇、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终端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第三方农村环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垃圾分类处置管理等外包服务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督查管理,坚定推进垃圾专业化治理、市场化运营,全面提升农村垃圾清运能力和处置效率,实现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的村庄达到100%。(县住建局牵头,各乡镇落实)

2.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加强农村垃圾分类处理设施配套,推行“两次六分、四级联动”治理模式,采取积分奖励兑换、以旧换新、以物易物等方式,提升可再生资源垃圾回收率,完善符合农村特点、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村发挥示范效果。拓宽生产垃圾处理渠道,鼓励农村建筑垃圾、煤渣灰土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等建设,扩大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积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合作融合。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覆盖面达到35%以上,创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60个。(县住建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3.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创新回收方式和业态,协同推进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农用残膜、农药肥料包装等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建设,因地制宜推广秸秆、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等技术模式,支持养殖企业扩大饲草料种植基地,就地消纳粪污,实现种养一体,循环利用。全面开展农用残膜、农药肥料包装等有毒有害废弃物收集,集中专业化处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4%以上,农用残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废旧农药化肥包装回收处理做到应收尽收。(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落实)

(五)全面提升村容村貌整治水平

1.强化乡村规划管理。坚持规划先行,围绕构建以县城为中心、乡镇政府驻地为支撑、中心村为补充的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强化基础设施,配套村级便民服务设施,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引导村庄分类整治提升和建设改造。到2025年,集聚提升类村庄完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与产业发展互促互进,提升建设管护水平。城乡融合类村庄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整治提升类村庄体现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保留乡村风貌本色,村庄保持干净、整洁、有序,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农改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2.加强乡村风貌引导。以建设“五美乡村”为重点内容,聚焦建筑风格、配套设施、环境整治、生态绿化等方面,突出一村一规划、一村一色调,全方位整治村庄、庭院、生态环境,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加强村庄风貌建设引导,突出乡土风情、地域特色,塑造特色鲜明的乡村风貌。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农村闲置房地盘活利用,建立“空心村”治理长效机制,集中整治存在安全隐患,影响乡村风貌的土坯房,培树“美丽庭院”,提升乡村整体风貌水平。打造红崖子乡和宝丰镇全国农业产业强镇、陶乐镇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镇、黄渠桥羊羔肉特色美食小镇等特色小城镇,到2025年,建成美丽宜居村庄7个。(县住建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农改中心、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3.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全面清理整治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残垣断壁,通过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等方式扩大村庄公共空间。完善村庄巷道硬化,补齐巷道及环村绿化,建设公共照明设施,梯次完成村内主干道和公共场所“三化”全覆盖。积极推进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整治线路违规搭挂。有序推广农村户用新能源应用。整治农村户外广告,规范发布内容和设置行为。关注特殊人群需求,积极开展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完善养老、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配套设施,打造宜居宜业、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民政局、教体局、卫健局、文广局、残联、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国网平罗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4.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围绕增绿量、提质量,以“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绿化为主攻方向,重点开展村内主干道和村庄出入口绿化美化,因地制宜开展环村林带和公共绿地建设,兼顾美化和经济效益,引导村民在房前屋后栽植花木、建设经果林、开展庭院绿化,巩固深化“美丽庭院”示范户创建成果。保护村庄林地、绿地、湿地和林木资源,加强村庄片林、道路林网、水系林网、农田林网建设,分类推进村庄园林化、路渠林荫化、农田林网化、庭院花园化。鼓励乡村公园建设,切实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各乡镇落实)

5.持续开展村庄清洁提升行动。巩固深化村庄清洁行动成果,拓展村庄清洁提升行动内容。由“清脏”向“治乱”转变,加大村庄公共环境整治力度,持续抓好“五项”清洁,清理“十堆”,治理“八乱”,结合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基本消除残垣断壁。由“村庄”向“庭院”转变,对已基本实现公共区域干净整洁的村庄,以庭院整治为重点,引导农民自觉打扫房前房后、屋内屋外,清理畜禽粪污,整治卫生死角,推动“村村整洁”向“家家洁净”转变。由“一时”向“长期”转变,既要结合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大扫除、大清洁、大整治,也要由集中整治向常态长效转变,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避免反复反弹。(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落实)

(六)进一步提升长效管护水平

1.建立运维管护机制。建立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农民主体作用发挥、有督查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农村厕所、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绿化保洁等建设、运营、管护、使用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农村户厕改造、垃圾分类、污水治理等相关规范标准。鼓励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建设和运行管护,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明晰管护责任主体,合理设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岗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住建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德渊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2.健全长效管护制度。建立县处级领导重点包抓、县直部门分类主抓、乡镇承担主责、村组具体实施、群众共同参与的五级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体制机制。统筹抓好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紧密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大力推广“村居通”小程序应用,鼓励群众“一键”反映乡村环境整治问题,村两委及时开展督促整改,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积极性,加快实现从“建起来”“用起来”到“管起来”的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严格落实《平罗县农村环卫保洁市场化服务考核办法》,建设农村厕所粪污处理运营维护智能化信息平台,建立粪液粪渣清运服务、改厕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发挥门前“三包”责任制、“红黑榜”“美丽庭院”评选等检查、评比、晾晒管理机制效果,大力推行积分制工作,落实积分兑换奖励,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委网信办、县住建局、妇联、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七)持续提升村民自治水平

1.健全农民主体机制。切实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充分调动妇女、青年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积极性,运用“四议两公开”“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等村民自治制度,坚持“农民的事农民干、农民管”,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执行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全程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将村庄环境卫生保洁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鼓励采用村规民约、“门前三包”责任制、积分制、志愿服务机制、星级文明户和“美丽庭院”培树等多种形式,借助民智民力齐抓共管。(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民政局、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2.拓展精神文明创建。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依托183个新时代文明所站,培育和践行农民群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文明卫生意识和健康意识,鼓励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的内在要求,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健全合法有效的村规民约机制,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最美人物”等活动,深化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调动群众参与农村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要我干变成我要干”转变,树立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新风尚。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建一批卫生乡镇、卫生村、健康家庭,提高农民群众健康卫生水平。(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文广局、卫健局、民政局、妇联、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3.多元参与齐抓共建。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制,分工履职尽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主要负责同志当好一线指挥,细化职责分工,落实政策措施,乡镇负责具体实施。切实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作用,组织动员村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一村一年一事”、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方式,引导农民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投工投劳参与项目建设,吸纳农民工匠、乡贤能人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后续管护工作。鼓励社会各方力量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县委农办牵头,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团委、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县委、政府的重要职责,结合乡村振兴整体工作部署,明确“任务书”,绘好“路线图”,列出“时间表”,指定“责任人”,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见真章、出实效。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落实好乡镇领导包抓行政村、村干部包抓村民小队机制,及时督导辖区各村开展整治工作。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密切协作配合,统筹谋划,狠抓工作落实,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统筹考虑、同步推进。

(二)强化舆论宣传。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数字乡村小程序、微信等媒体平台,加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政策文件、标准规范的宣讲以及工作成效、典型范例的宣传。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主题,在爱国卫生日、五一劳动节、农民丰收节等重要节日节点开展文化演出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农民群众讲卫生、除陋习、树新风,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作用。持续开展农村改厕培训、垃圾分类入户宣讲、卫生健康知识进乡村等宣传教育培训,形成人人知晓、户户参与、共建共管的环境整治新格局。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星级文明户等活动,增强农民群众保护农村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努力营造“我家我建、我家我管、我美我荣”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资金支撑。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库,谋划储备一批重点项目,以县级财政资金引导,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及市上各项政策资金支持为主,同时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的资金投入机制,统筹整合抗震宜居农房、重点镇建设、美丽宜居村庄、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农村环境整治、农村改厕、污水处理、乡村道路、绿化亮化、文化广场、健身设施、“一事一议”等项目和资金,集中投入,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建设和运行经费。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严格考核监督。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相关督查考核内容,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进行专项考核,建立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半年一总结、年度一考核的评价制度,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依据考核排名分别兑现以奖代补资金,同时与干部选用、评先评优直接挂钩,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建立监督通报机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督查组,不定期对乡镇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交叉抽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推动解决,督查结果进行排名公布和通报,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借助有关整治监管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广泛接受社会公众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的监督。2025年底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评估和验收结果与相关支持政策直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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