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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22-0045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2年12月12日
标  题: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和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政办发〔2022〕111号 有效性: 有效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和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2〕111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现将《平罗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和《平罗县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1.平罗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2.平罗县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案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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