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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23-0000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2年11月21日
标  题: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润集团国有土地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政办发〔2022〕107号 有效性: 有效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润集团国有土地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2〕107号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县属国有企业:

现将《德润集团国有土地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德润集团国有土地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央、自治区关于国有土地管理相关政策以及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县属国有农林牧场土地管理,依法依规使用国有土地,经研究,决定对原农牧场、良繁场和鱼种场开展国有土地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开展德润集团国有土地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查漏洞、补短板,建章制、堵漏洞,建立健全土地管理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承包(租赁)行为,依法依规使用国有土地,维护所有者合法权益,盘活国有土地资源,并对国有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管理各项制度,特成立国有土地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白玉昌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万青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闫晓庆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王学军  县审计局局长

宋志斌  县财政局局长

罗占华  县司法局局长

万晓山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吕占林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何建如  县信访局局长

张志祥  县公安局副局长

顾思伟  县农改中心主任

杨立升  德润集团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德润集团项目部),由杨立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工作。

各部门职责:德润集团负责做好国有土地调查摸底、档案整理工作,做好推进过程中疑难纠纷案件诉讼等工作,确保规范推进国有土地整治;县财政局负责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国有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发证、负责在整治过程中提供国有土地租赁合同规范化文本和设施农业用地批复、负责对国有土地使用性质进行规范性审查,对存在违规违法情况的进行处罚;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国有土地承包政策解读、方案制定以及具体清理过程中规范指导工作,负责对整治过程中农业生产违法违规进行处罚;县司法局负责提供法律援助,配合做好诉讼案件处理工作;县公安局负责对国有土地规范化整治过程中土地非法占用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立案查处;县信访局负责整治工作期间信访维稳工作,做好推进过程中矛盾纠纷化解排除工作;县农改中心负责国有土地承包租赁政策指导。

三、整治范围

(一)宁夏德润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原农牧场)

1.合同到期类。一是原农牧场职工退休未收回的耕地,共涉及39人1024.9亩,由于以往土地管理不规范,职工到龄退休后,未及时收回承包地,仍由子女或家属无偿耕种。二是其他到期合同,共涉及4户185亩,主要是短期承包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三是代耕地合同,共涉及28户203亩,其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属国有农场,但因管理不规范,长期由退休人员(或家属)无偿耕种。

2.合同未到期类。一是第二轮土地承包签订的合同,共涉及 35户569亩。二是其他未到期合同,共涉及18户3856亩,主要是为鼓励开垦种植、经营以及其他原因签订的合同尚未到期,承包期限3-30年不等。

3.合同不规范类。一是承包合同有始期无止期的,涉及7人428.7 亩。二是超合同面积种植的,涉及58户925.5亩。三是虽无承包合同,但实际按口头约定交纳费用的,涉及2人105亩。四是承包费较低合同,涉及20户3930.8亩,租金为“3元、5元、10元、15元、20元、50元、80元”等。五是拖欠承包费的,涉及8人,拖欠承包费总计488051元。

(二)良繁场(含陶乐良繁场)

1.合同未到期类。涉及6户364.14亩,其中耕地292.5亩,荒地43亩,建设用地28.64亩(石嘴山市宏业万发种养殖合作社养殖场)。

2.未签合同类。一是在职职工耕种的,涉及12人208.5亩(其中分配给职工生活保障田顶工资70亩,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138.5亩)。二是退休职工耕种的,涉及退休职工32人355.43亩(含荒地17.8亩),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三是职工家属及农户耕种的,涉及陶乐良繁场职工家属及农户69人847.61亩,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

3.设施农业类。一是68座日光温室,占地152.5亩,合同已于2022年6月30日到期。二是入股德正牧业用地,共132.9亩,良繁场以土地入股联营形式承包给德正牧业公司,占股28.6%,由原平罗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承包合同,目前控股方为平罗县田野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三)鱼种场

鱼种场鱼池共1996亩,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签订长期承包合同1735亩,承包期30年,自2006年1月1日—2036年3月31止。二是职工自主开发鱼池65亩,承包期20年,自2004年至2024年到期。三是签订短期承包合同(5年)的102亩,承包期自2021至2026年结束。四是改为农田的54亩,承包期至2026年结束。

四、任务分工

重点对良繁场、鱼种场、德润农牧科技公司(原农牧场)所有国有土地、设施农业用地、鱼池等进行规范化整治,凡存在违规承包、合同不规范、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承包等现象的,分类施策,通过协商、诉讼等措施进行收回。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5个专项工作组,具体任务分工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王晓波

成    员:财政局、司法局、农改中心、德润集团

主要任务: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调度、统筹推进工作,协调律师做好合同审查工作,对接司法局、农改中心以及律师共同做好整治过程中诉讼案件处理工作,从快从严从实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实到位。

(二)土地整治组

组    长:顾海军

成    员: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德润集团(良繁场、德润农牧科技公司)

主要任务:负责对农牧场、良繁场现有土地进行详细摸排,登记造册,对存在合同到期、未签合同、租金过低、拖欠租金等问题的土地进行收回统一经营管理,对“代耕地”、到期耕地、超范围耕种土地、私自转包转租地、撂荒地等分门别类规范管理,按程序收回统一经营管理,杜绝“口头约定”、违规租赁行为,制定新的土地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国有土地经营管理,对国有土地“权属应确尽确、证书应发尽发”。

(三)设施农业组

组    长:安跃祥

成    员: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德润集团(良繁场、德润农牧科技公司、鱼种场)

主要任务:负责对农牧场、良繁场、鱼种场现有设施农业进行详细摸排,摸清资产隶属关系,根据排查结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重点清理整治占用耕地、改变土地性质用途、违法违规建设的行为。对短期承包且合同规范的,继续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待合同到期后,由资产所有方收回统一经营管理;对承包时间过长、租金过低、合同不规范等,严格按要求收回统一经营管理。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生产,对失去生产功能的大棚,立即拆除,及时恢复耕地属性,建立退出机制。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反承包合同约定的行为提请法律诉讼途径解决,加强巡查、规范管理,杜绝私搭乱建、转租行为。

(四)鱼池整治组

组    长:张鸿军

成    员: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德润集团(鱼种场)

主要任务:负责对鱼种场现有国有土地鱼池承包合同进行仔细排查,审查合同是否合规合法,对符合收回要求的,采取措施进行收回,由资产所有方统一经营管理。

(五)督导检查组

组    长:戎建华

成    员:县政府督查室、德润集团(综合办)

主要任务:负责整治工作任务督办,对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持续强化督查问效,及时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对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依法依规问责追责,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如期完成。

(六)信访维稳组

组   长:顾海军

成   员:公安局、信访局、德润集团

主要任务:负责整治工作期间信访维稳工作,及时分析、缓解、解决整治工作中的矛盾纠纷问题,并制定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大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农业的法律法规,正确引导和疏导民意。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1月15日)。成立国有土地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德润集团国有土地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及《德润集团国有土地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整治措施、完成时限。同时,做好国有土地资源调查、平面图绘制、各类承包合同整理,各专项工作组对现有土地情况进行详细摸底,为下一步开展整治工作做好准备。

(二)攻坚阶段(2022年11月16日至2023年2月28日)。各专项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国有土地专项整治工作,包括到期合同土地集中收储、不规范合同重新签订、超合同种植面积、历年拖欠承包费的清缴及法律诉讼,化解历年土地遗留问题,完成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三)验收阶段(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由各专项工作组配合德润集团全面做好土地档案分类、制表、制图、整理、归档,完成土地档案装订,做好土地整治检查验收工作,配合德润集团将收回土地登记造册,进行统一经营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国有土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果断开展工作,坚决避免形式主义走过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领导要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组织专业团队,对现有土地承包问诊把脉,全面摸清底数、列出问题清单、细化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盯住抓、抓到底、抓出成效,确保件件有人抓、事事有着落。

(三)加强日常监管。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配合单位要紧盯问题,分类施策、精准施策,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农业和土地执法部门要针对发现的典型案例,实施最严格的执法监管机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顶格处罚,严厉打击土地承包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强力震慑。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规范国有土地经营管理。

(四)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从源头抓起,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关联性、衍生性、风险性问题,系统整治国有土地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坚持边整治边提升,将行之有效的整治措施巩固形成管控制度,形成系统化的治本之策,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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