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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3〕7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现将《平罗县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大力宣传2023年“提振消费信心”消费维权年主题,加强消费教育引导,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结合我县消费维权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23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提振消费信心。
二、活动目的
紧扣“提振消费信心”消费维权年主题,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强化消费教育,加强消费监督,督促企业自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影响消费信心的难点堵点问题,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打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敢消费、能消费、愿消费,消费过程更加安全放心、便捷舒心,从而实现提振信心、促进消费的目标。
三、系列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从2月20日起至3月15日,其中3月10日—3月15日为“3·15”集中宣传周时间。
(二)活动内容
1.3月14日在县人大楼前广场设立宣传活动主会场,举行纪念宣传活动,届时邀请自治区、市市场监管局领导、县四套班子分管领导、消费维权成员单位、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等人员参加;
2.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消费维权各成员单位制作现场展板、印制宣传材料,设置宣传咨询台进行法律法规宣传;
3.组织平罗县“3·15”消费维权文艺汇演晚会;
4.组织平罗县名特优农产品展示和旅游信息宣传;
5.组织大型商贸流通企业、旅游景区、农家乐、个体工商户进行诚信守法经营承诺签字活动;
6.曝光2022年度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和“十大投诉热点”。
四、组织领导及部门工作职责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市场监管局局长为副组长,各消费维权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平罗县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重点部门职责分工
县市场监管局(县消费者协会):负责平罗县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3·15”消费维权文艺汇演的组织,安排布置“3·15”宣传活动主会场,做好假冒伪劣商品展示以及本单位宣传活动展板制作、宣传材料印制、宣传咨询台设置等工作,组织大型商贸流通企业、旅游景区、农家乐开展诚信守法经营承诺签字活动,整理发布平罗县2022年度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和“十大投诉热点”。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平罗县名特优农产品展示(不少于15家),做好本单位宣传活动展板制作、宣传材料印制、宣传咨询台设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展示等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商场、超市)在各自经营场所开展“3·15”维权服务宣传、购物节、促销等活动,做好本单位宣传活动展板制作、宣传材料印制、宣传咨询台设置等工作,围绕汽车、商超、家电、餐饮等领域,开展线上线下促消费系列活动,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
县教体局:做好本单位宣传活动展板制作、宣传材料印制,宣传咨询台设置等工作,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县公安局:保障3月14日主会场周边交通环境秩序,做好本单位宣传活动展板制作、宣传材料印制、宣传咨询台设置等工作,重点宣传打击传销、非法集资、网络诈骗等相关法律法规。
县住建局:负责沿街条幅的规划工作,组织安排各成员单位在全县各主要消费场所、南北大街、步行街等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条幅(为期一周),做好本单位宣传活动展板制作、宣传材料印制,宣传咨询台设置等工作。
县文广局:负责做好本单位宣传活动展板制作、宣传材料印制、宣传咨询台设置等工作,组织旅游景区、农家乐开展旅游信息宣传,举办文化旅游消费季、消费月、数字文化旅游消费体验等活动,挖掘旅游消费潜力,吸引消费者旅游观光。
县卫健局:负责主会场医疗救治应急工作,做好本单位宣传活动展板制作、宣传材料印制、宣传咨询台设置等工作,重点宣传健康平罗建设、爱国卫生运动等相关知识。
县工信局:负责组织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做好宣传活动展板制作、宣传材料印制、宣传咨询台设置等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做好本单位宣传活动展板制作、宣传材料印制、宣传咨询台设置等工作,重点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县烟草专卖局:做好本单位宣传活动展板制作、宣传材料印制、宣传咨询台设置等工作,重点宣传烟草方面的法律法规。配合市场监管局做好假冒伪劣商品(烟草)的展示和销毁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采访报道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和维权新事。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2023年“提振消费信心”消费维权年主题活动的主要内涵和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通力合作,充分运用政务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在主要街道或营业场所悬挂宣传横幅,努力营造强大舆论声势,构建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消费者保护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和沟通联动,整合执法资源,集中开展打击查处行动,大力抓好各类市场专项整治,切实解决一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引导“3·15”宣传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进一步增强社会影响力。
(四)畅通信息,加强督导。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指定专人负责本次活动,及时反映活动准备情况,确保宣传活动如期进行。同时,要注重宣传资料(照片、视频、文字等)留存,指定专人收集、整理“3·15”活动信息,认真做好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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