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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23-0010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05日
标  题: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及督查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政发〔2023〕14号 有效性: 有效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及督查计划的通知

平政发〔2023〕14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安排,做好今年政府重点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将《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及督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主体责任。《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是推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措施,各乡镇、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创新方式方法,对照任务分工结合工作实际周密部署、精准施策,切实推进工作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谋划、统筹推进,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抓具体,确保各项重点任务如期完成。

二、紧扣目标任务,抓好细化落实。各牵头部门要对照任务分工,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具体措施、明确具体责任、界定时间节点,确保各项重点任务有措施、可量化、能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主动落实相关工作,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谋划推进工作,并积极配合各牵头部门抓好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的落实。

三、加强督查研判,狠抓成果成效。各乡镇、部门主要领导是抓好重点任务分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负总责、强协调的责任,要经常分析研判承担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标对表抓落实,全面掌握推进进度。各牵头部门于每季度末将《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及督查计划表》涉及的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报送至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对重点任务分工完成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每季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将各责任单位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效能目标考核。

附件: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及督查计划表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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