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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23-0010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05日
标  题: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2023年国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政办发〔2023〕11号 有效性: 有效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2023年国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3〕11号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平罗县2023年国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2023年国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平罗县国土绿化工作紧抓全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有利契机,坚决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提升科学绿化水平和质量,提高森林覆盖率,推动全县生态建设上台阶。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现就全县2023年国土绿化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全面推进生态建设和乡村振兴工作部署,科学、精准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坚持生态优先,着力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突破,打好绿色低碳发展整体战,夯实绿色本底,为建设美丽平罗提供生态保障。

二、目标任务

优化国土绿化空间布局,结合造林空间适宜性评估,充分挖掘适宜造林绿化空间,把提升质量、确保成效贯穿于国土绿化工作全过程,重点实施贺兰山生态修复、绿色园区建设、村庄绿化美化提效、县城绿化提升、河东防沙治沙、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和森林质量提升等七大类14个绿化工程。2023年全县计划投资7200万元,完成营造林5.02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52万亩(乔木林0.72万亩,灌木林0.7万亩,生态经济林0.1万亩),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1.5万亩,森林抚育2万亩。实施草原生态修复1.5万亩。

三、重点任务

(一)全力推进重点生态项目建设

1.贺兰山生态修复。推动贺兰山国家公园创建工作,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深入实施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林建设和整治区人工促进生态修复,持续推进大水沟、小水沟水土保持林和老湾公墓生态修复项目,完成绿化面积2500亩。谋划申报贺兰山东麓地区防沙治沙综合治理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生态治理面积6.38万亩。

2.绿色园区建设。持续推进煤炭集中区整治提升,实施工业园区主干道路及厂区绿化,坚决打好绿色低碳发展整体战,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按照“乡镇+部门”分片包植增绿工作要求,继续做好崇岗煤炭集中区和西大滩裸露地生态修复,对园区历年绿化林带做好补植补造。实施太西园主干道路、红崖子园黄河西路(301省道)生态治理项目,完成绿化面积589亩。

3.村庄绿化美化提效。根据村庄的自然条件和产业特色,充分利用边角地、空闲地、撂荒地,拓展绿化空间,采取乔、灌、花合理配置,打造村庄绿化样板工程。打造通伏乡新丰村、灵沙乡灵沙村、陶乐镇王家庄村、头闸镇西永惠村、高庄乡高庄村等8个美丽村庄,创建自治区级美丽宜居村庄4个、市级森林乡村3个。重点打造黄渠桥镇、宝丰镇简滨路两侧生态廊道。完成村庄绿化1000亩,生态经济林1000亩。持续开展林木抚育、退化林修复,有效提升森林资源质量。

4.县城绿化提升。进一步优化县城环境,提升县城形象和品位,建设生态良好、文明开放、整洁优美的美丽县城。实施城区绿化提升工程,治理裸露地5处120余亩,县城绿地面积不断增加,绿化档次逐步提升。

5.防沙治沙工程。持续推进河东地区防风固沙建设,加快沙化土地综合治理、一体化和系统治理保护修复。坚持点面治理结合,建设乔灌混交防风固沙林,提高道路防护林生态防护功能,遏制土地沙化趋势,建设马山头生态防护林1500亩、治沙林场管护区灌木林7000亩,继续实施河东地区沙漠生态园暨“以林换能”营造碳汇林1500亩。

6.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实施退化荒漠化草原生态修复项目,通过人工种草、群落结构改良、样地监测等技术措施,修复退化草原地15000亩,有效改善草原生态环境,增加草原植物多样性,大幅减少荒漠化、沙化草原面积。

7.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治沙林场、县林场、各乡镇森林抚育项目,完成森林抚育20000亩。对国道、省道等主干道路、国有林场近三年的未成林地进行补植补造、抚育修枝;对退化林进行平茬复壮、苗木补植,加强管护,提高苗木保存率。完成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15000亩。

(二)持续推进山林权改革。充分利用国土变更调查与林草“一张图”融合数据,完成无权属争议林地的不动产登记,启动国有草原承包经营确权登记工作。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生态建设,推进“以地换林”;持续推进“以林换能”“以林换碳”模式,探索开展碳汇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储备林项目,开发林业碳汇项目,打通林业产业融合发展路径。鼓励企业发展林下经济,推进林下种养、林副加工、康养利用、碳汇养林等“以林养林”模式;培育发展新型绿化经营主体1-2家参与生态建设。推进林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林草特色产业。开展菌草生产及综合利用技术示范,种植巨菌草300亩,推广菌草栽培香菇技术;新建苗木花卉市场1座,占地3334平方米。探索“草光互补”光伏发电复合开发利用模式,实施光伏项目带动生态建设,修复荒漠化草原10000亩。打造河东沙漠森林旅游、林下经济、沙地苹果、牧草种植等一批特色产业,实现生态美、百姓富。

(三)全面推进林长制落地见效。全面压实林长制工作责任,落实“两长两员一大队”工作职责,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各项管护措施。严格执行林地管理制度,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抓典型案例,加强震慑作用,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为生态建设保驾护航;强化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加强火源管理和监测预警,提升防火能力和水平,确保年度内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0.9‰,不发生重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有效落实森防措施,强化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全面推行绿色防控,确保森林资源健康、安全。

四、实施方式

(一)广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深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切实增强全民植树意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的积极性,打造贺兰山东麓和以林换能项目区义务植树基地2个3000亩,植树20万株。持续推进煤炭集中区、大水沟、小水沟分片包植增绿活动,以煤炭集中区为重点,广泛动员各界力量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改善园区生态环境质量。园区企业充分利用厂区边角地见缝插绿、植树种草,落实企业职工义务植树法定责任;各乡镇村要积极动员村民、居民就近参加植树增绿,发展庭院经济,鼓励房前屋后栽植花草树木,拓展全民义务植树的覆盖面,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

(二)推行先造后补造林模式。针对乡镇造林和社会资本投资造林,按照先造后补的方式实施。一是乡镇造林。苗木由各乡镇自行组织采购并负责栽植及后期管护,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合同制管理,委托绿化公司、个体大户、苗木经营户采取定地包绿的模式实施。对当年新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的造林面积,乔木林按照中央及自治区造林补助资金标准2500元/亩政策予以兑现(含乔灌混交林,其中:乔木占造林总量60%以上),灌木林按照中央及自治区造林补助资金标准400元/亩政策予以兑现;对当年造林成活率达不到85%的,于次年完成补植补造成活率达到85%的,按以上标准给予补助。二是社会资本造林。加大社会资本投入生态建设激励机制,鼓励企业、个体大户、苗木经营户承包造林,对当年成活率达到85%以上,次年保存率达到95%以上的,参照乡镇造林补助政策给予支持,保证栽后管护措施的跟进,提升造林成效。

(三)继续实施包植增绿模式。针对重点绿化项目和重点造林区域,充分发挥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乡镇在生态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干部职工参与造林绿化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继续实施“部门+乡镇”的分片包植增绿模式,各责任部门(乡镇)负责各自划分片区内的场地平整、土方拉运换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苗木栽植、灌水、修枝、涂白等工作任务;县属国企负责供水管网的铺设安装、后期养护等保障工作;自然资源局负责规划设计、苗木栽植技术指导、采购及调运等工作;水务局负责生态绿化用水指标的调配保障工作,确保水源灌溉。

(四)严格落实项目化管理。为确保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取得实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造林绿化工程项目化管理。对重点地段、重点道路、重要节点落实精细化管理,对规划设计、苗木栽植管护等进行公开招标,确保项目建设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目标责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建立健全县级领导、各乡镇、各部门以及广大干部群众齐抓共管的生态绿化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的原则,各乡镇、各部门切实抓好农村、县城、工业园区、企业及学校绿化任务的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的工作局面。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组织动员干部群众,带头参加造林绿化工作,加强检查指导。各造林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造林绿化、林木管护的主体责任,确保国土绿化工作顺利落实。

(二)严格落实政策,实施科学绿化。根据国土调查数据和国土空间规划,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结构、土地适宜性等因素,深入挖掘绿化潜力,精准规划和实施,优先供应本地苗木,鼓励乡土树种、经济树种栽植。严把种苗检验关、检疫关、验收关和调运关,保证造林用苗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要深入造林绿化一线,认真做好造林整地、种苗栽植,严把栽植技术关,开展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确保造林质量。

(三)拓宽融资渠道,保障资金投入。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投入”的原则,通过争取上级补贴、吸引社会投资、依托项目优势等方式,多元化、多渠道开展国土绿化。结合乡村振兴,以产业化推进为契机,促进经果林的栽植。积极鼓励涉林企业发展林业产业和林下经济,逐步形成全民参与、全社会投入的生态林业建设机制。

(四)强化工作督导,严格督查考核。为保障全县国土绿化工作顺利推进,县绿委办将会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电视台,对工作推进快、造林质量高、绿化效果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必要时将按有关规定批评约谈或启动问责机制。将造林绿化工作列入乡镇、部门年终考核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国土绿化任务。

附件:平罗县2023年国土绿化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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