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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平罗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市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成功创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法治政府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强。一是高位谋划部署。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重点领域执法等工作任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法治政府建设有力有序推进。二是紧盯“关键少数”。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建立党委(党组)领导干部日常学法与考核、领导干部学法清单等制度。聚焦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县政府常务会议开展会前学法24次,党员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将法治建设列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实现年终述法全覆盖。深入开展全面依法治县年终考核、法治建设工作督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推动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落地见效。
(二)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为目标,政府决策行为进一步规范。一是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修订完善《政府工作规则》《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等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连续4年向社会公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科学、民主和依法贯穿行政决策全过程。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平罗县人民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办法》等文件,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合法性审查率、备案审查率均达100%。及时清理与法律法规规定不相符、滞后于改革要求的文件,着力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组织法律顾问协助审查重大合同和涉法事项30余件,参与处理县政府重大问题40余次,为全县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决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提供法律支持。
(三)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标准,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组织开展全县行政执法证件考试,通过率为88.8%,较上一年提高13.8%。对执法证实行动态管理,注销全县39家行政执法单位共98人的执法证件。二是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狠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开展案卷自评与评查活动共20次,评查案卷12726卷,执法质效不断提升。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培训力度。举办全县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培训范围覆盖乡镇、部门分管领导、法制机构及行政执法人员120余人,推进执法人员理念更新、能力提升。
(四)以“放管服”改革为驱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举措进一步升级。一是标准化运行,构建高效服务环境。全县承接“四级四同”事项1448项,公布证明事项清单60项,取消证明事项清单17项;梳理全县行政备案事项120项,动态调整全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7项,政务服务更加优化。二是规范化供给,优化便民惠企举措。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审批环节、审批材料、审批时限分别压缩14.39%、24.65%、69.9%,惠及市场主体2600余家。1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有效减少重复提交材料30%以上,比承诺时限提速70%以上,审批流程更加优化。三是便利化升级,强化全周期服务。推进13项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事项全面落地,“零材料”办件9676件,“一证照”办件2302件,“免证办”办件5913件,实现95项事项跨省通办,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五)以制约监督行政权力为保证,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支持本级人大、政协依法履行职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常态化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9件、政协委员提案61件,逐项制定落实措施,按期办结率、答复率均达100%。二是强化审计和司法监督。紧扣服务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加快绿色发展、规范权力运行等重点任务,开展各类审计项目12个,发现整改问题171个。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办理检察建议69件,回复率和采纳率均达100%。三是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动态调整全县清单目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办理18件,办结率达100%。12345便民服务热线共转办各类工单13536件,办结10343件。
(六)以依法防范处置风险为责任,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进一步推进。一是提升行政复议和应诉能力。2023年共有行政诉讼案件148件,败诉率为21.6%,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今年共接收行政复议案件79件,成立平罗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接收委托化解案件37件,化解成功19件,化解率达51.35%。二是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县乡村(居)三级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57个,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制度优势,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774件,化解率99.4%。三是深化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举办各类法律宣传活动682场次、法治讲座134场次,创建4个国家级和3个自治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圆满完成自治区“八五”普法中期验收。大力实施全区“法律明白人”精准培养试点工程,培育“法律明白人”1778名、“法律明白人”骨干583名。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全县行政败诉率虽有下降,但仍高于全区平均水平,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不出声,不能积极介入涉诉矛盾化解。二是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有待深化,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依法行政能力还有欠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和备案程序履行不够到位,衔接不够顺畅。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工作要点和考核指标,作为学法培训必学内容。举办全县领导干部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着力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二)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加快补齐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弱项,深挖法治政府建设亮点,力争培育出具有先进性、可推广性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引领项目。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强化合法性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部门工作衔接等重点环节,全力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持续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最大限度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从源头上减少行政诉讼案件和信访问题。充分发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作用,加快建立行政诉讼案件会商研判和集体决议机制,健全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快建立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全面压实依法行政责任。
(四)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贯彻《自治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围绕六个方面重点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加快出台工作举措,集中整治执法突出问题,强化行政执法全过程、全要素、全流程执法监督。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执法素养,深入开展行政案件积案清理,从源头上减少行政诉讼增量。
(五)加快建设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整合优质律师资源,探索建立统一选聘考核管理全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考核和惩戒机制,切实提高法律顾问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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