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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复函
平水发〔2020〕142号
您提出的关于对宝丰镇新五渠、毛渠、黄兴渠进行砌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建议已列入平罗县宝丰镇水利设施配套改造工程中解决,总投资为156万元,砌护支渠4条共3.073公里,翻建各类渠道建筑物36座,翻建南大滩补水泵站 1 座。已完成《建设方案》的编制及审查,政府研究通过,待县发改局批复后实施。计划于9月底开工建设。
平罗县水务局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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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复函
平水发〔2020〕142号
您提出的关于对宝丰镇新五渠、毛渠、黄兴渠进行砌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建议已列入平罗县宝丰镇水利设施配套改造工程中解决,总投资为156万元,砌护支渠4条共3.073公里,翻建各类渠道建筑物36座,翻建南大滩补水泵站 1 座。已完成《建设方案》的编制及审查,政府研究通过,待县发改局批复后实施。计划于9月底开工建设。
平罗县水务局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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