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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8/2020-0016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17日
标  题: 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复函
发文字号: 平水发〔2020〕143号 有效性: 有效

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复函

平水发〔2020〕143号

您提出的关于对渠口乡红阳村红一、红二、红三支渠进行砌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建议已列入2020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平罗县渠口乡农田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砌护红一渠长1.11km,配套改造建筑物22座,项目建设方案已经平发改发〔2020〕140号文件批复,批复总投资89.29万元,本议案涉及总投资40.2万元,已完成招投标,工程于2020年5月13日开工建设,计划于2020年10月29日完工。目前工程已全部完成渠道砼板及生产桥钢筋砼桥板预制,完成投资18.87万元,占本议案总投资47%。

平罗县水务局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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