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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复函
平自然资发〔2020〕304号
杨晓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平罗县黄河湿地保护林场河滩地规范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以来,一是我场结合“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组织拆除辖区内养殖场、临时用房、农家乐等各类建筑12处,并通过实施2020年黄河新落淤滩地植被恢复项目,进一步增加植被恢复率。建立24小时值班巡护制度,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制,加强辖区内及周边生产经营户的日常监管,确保资源保护管理到位。二是不断加强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力度,持续加大造林绿化,2019年来,完成造林绿化2520.8亩,新落淤滩地植被恢复1550亩,森林抚育500亩,退耕还湿还林还草900余亩,湿地水系连通26869立方米,辖区森林覆盖率和植被覆盖度持续提高;三是有目的、有计划的完成湿地保育与修复工作,2020年新造林851.6亩,补植补造2520.8亩,退化林修复1000亩,湿地保护与修复1950亩,森林抚育2000亩,有效遏制了区域湿地生态退化趋势;
四是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通过法律途径逐步化解生态建设与农业生产之间的矛盾,切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五是为加强河滩地承包户规范管理,计划争取退耕还湿专项资金850万元,逐步退出河滩地承包面积8500亩,为林场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裴吉伏:13723327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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