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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5/2021-0000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1月20日
标  题: 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0号提案的复函
发文字号: 平市场监管发〔2020〕125号 有效性: 有效

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0号提案的复函

平市场监管发〔2020〕125号

代正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提升食品质量安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与民生实事有效融合

积极开展涉及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柴、米、油、盐”监督抽检,详细制定2020年食品抽检任务计划表,抽检任务涉及食用农产品(农残)、畜禽肉及肉制品(兽残)、餐饮食品、餐饮具、食品生产领域、食品流通领域、食盐7个类别,抽检批次最低量分别为380、220、30、200、108242、20批次,共计1200批次。在此基础上,我局积极落实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2020年民生实事“抓好食品安全源头管控”精神,保障群众食品安全”的民生实事要求将国家、自治区、市分解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与全县民生实事有效融合,最终计划开展1253批次食品安全抽检任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与执法办案双管齐下

以食品生产环节、校园周边、食盐、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压片糖果、餐饮复用餐饮用具为重点,我局2020年5月26日发布了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食品经营环节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3个标段的招标公告,6月16日完成了项目招投标,经公示和异议处置期,2020年7月20日开始监督抽检工作。截至9月8日,共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753批次,完成任务的60.1%,不合格4批次,预计10月中旬完成抽检任务。开展米、面、肉、蔬菜专项监督抽检14批次,抽检结果全部合格。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检2540批次,不合格71批次,开展餐饮具ATP快速检测850批次

今年以来,我局不断加大食品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全面提升食品保障水平,截至8月底,全局办理食品和餐饮案件124起,罚没款72.98万元,取缔“黑作坊”4家;受理调解食品消费投诉举报61件、涉及金额8.01万元,有效肃清了食品消费市场环境。

 

 

                       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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