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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提案】平罗县公安局关于印发《平罗县公安局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公发〔2021〕15号
各室、队、所:
现将《平罗县公安局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平罗县公安局
2021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公安局办理人大议案
政协提案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1年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进一步规范议案提案办理流程,提升议案提案办理实效,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建议和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平政办发〔2021〕20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建议和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全面谋划、认真部署、紧抓落实,确保2021年承担的6项议案提案办理任务,件件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得到代表、委员的认可和肯定,努力以良好的工作成效赢得群众的满意。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2021年议案提案意见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贺立兵任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志祥、李学磊任副组长,指挥中心、刑侦大队、交警大队、治安大队、政工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具体落实6项议案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主任刘宁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汇总各议案提案意见建议办理工作进展情况。
三、任务分工
(一)主办议案、提案3件(刑侦大队2件、交警大队1件)
1.关于加大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力度的建议(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建议第10号)
责任领导:李学磊
责任部门:刑侦大队
2.关于严厉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提案(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第7号)
责任领导:李学磊
责任部门:刑侦大队
3.关于完善县城交通设施,方便行人出行的提案(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第31号)
责任领导:贺立兵
责任部门:交警大队
(二)协办议案、提案3件(治安大队、交警大队、政工室各1件)
4.关于支持建设社区智慧平台的建议(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建议第33号)
责任领导:张志祥
责任部门:治安大队
5.多措并举缓解我县停车难的提案(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第5号)
责任领导:贺立兵
责任部门:交警大队
6.关于普及医疗急救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提案(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第5号)
责任领导:吴宝清
责任部门:政工室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站位,认真履责。做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是政府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各责任部门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把办理工作纳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议程,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按照“确责、履责、问责”的要求,指定部门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强的人员专门负责,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二要强化措施,确保质量。各承办部门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主办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通过现场办理、召开座谈会、上门征求意见等形式,充分了解掌握建议和提案背景意图,积极征求解决问题的好方法好建议,紧紧围绕建议和提案内容,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加快推进工作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办理工作。
三要严格程序,注重时效。各承办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督查室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承办时限按时完成办理任务。各承办部门于7月20日前将办理情况上报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审核把关后,请各承办部门(主办议案、提案部门)需主动联系相应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审核办理结果,填写《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报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将汇总我局承办的议案、提案报政府督查室。
四要强化督查,注重质量。指挥中心将加大督查力度,对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报送建议和议案办理情况的部门,敷衍塞责、草率应付、办理质量差、多次退回重办仍达不到要求的部门,确属业务职责范围内应该承办、但推诿并拒绝承办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考核时扣除相应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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