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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7/2021-00187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7月26日
标  题: 对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号提案的复函
发文字号: 平自然资发〔2021〕272号 有效性: 有效

对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号提案的复函

平自然资发〔2021〕272号

李惠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黄河平罗段河滩区退耕还湿还林工作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及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以天河湾国家湿地公园建设为核心,扎实开展天河湾国家湿地公园退耕还湿工作。

2020-2021年已争取中央财政退地还湿资金1850万元,计划完成天河湾国家湿地公园1.88万亩耕地退出工作。目前,禁种管控工作已按政府退地还湿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未出现抢退抢种现象。后续退地补偿等工作正在按照相关流程依法依规有序推进。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3818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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