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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8/2021-0020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06日
标  题: 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复函
发文字号: 平水发〔2021〕124号 有效性: 有效

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复函

平水发〔2021〕124号

您提出的关于对渠口乡银星村农渠进行砌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建议计划列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项目解决,工程投资163.7万元,砌护渠道3条4.45km,翻建配套建筑物51座。目前《渠口乡银星村农渠砌护初步设计报告》已编制完成并已报自治区水利厅移民局,待批复后建设。

平罗县水务局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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