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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5/2021-0005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7月20日
标  题: 【议案提案】平罗县公安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复函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议案提案】平罗县公安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复函

田春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县城交通设施、方便行人出行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提案内容,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采取以下措施办理提案。一是安装行人过街指示系统。积极向政府申请资金在人流密集的团结东路(唐徕渠桥头)、团结西路(星海花园北门)、宝丰路(政务大厅门口)、宝丰路(自然资源局)、民族大街(县政府门口)、萧公大街(阳光商业广场)、鼓楼西街(城关八小)、贺兰山路(平罗二中中学门口)等8处路段安装行人过街指示系统。目前已经过两个月运行,有效遏制了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减少了行人频繁过街或站在斑马线不过街等不文明行为,提高了相关路段通行效率。二是完善路口路段导向标识。经过调研勘察,拟在民族大街10个路口、萧公大街9个路口、翰林大街7个路口分别完善安装路口导向标牌,提示驾驶员规范文明驾驶,努力避免因路口导向标识不明显,导致车辆站错道或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立项审批、项目审核、网上招标等程序,将于8月初组织实施,预计9月底前完工。三是增设路口非机动车道。积极与住建部门协调,利用老旧小区改造道路翻修契机,扩宽路口宽度,增加右转和非机动车专用道,拟在人民路与翰林大街路口、前进东路与鼓楼南街路口增加右转和非机动车专用道2处,对怀远路、宝丰路、人民路、金桥路唐徕大街等43个路口渠化进行调整,清除原有标线,增加非机动车道,施划自行车标志,方便行人出行。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立项审批、项目审核、网上招标,将于8月初组织实施,预计10月中旬完工。四是施划完善道路标线。经对县城区域进行排查,发现萧公大街金水湖畔西门等29处路口路段缺失斑马线,影响出行效率,拟予以统筹解决。目前项目已完成立项审批、项目审核、网上招标,将于8月初组织实施,预计10月中旬完工。五是移植重布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系统。针对萧公大街康湖水岸小区路段机动车车速快、与行人争道、道路灌木种植不合理等问题,积极协调绿化部门将阻挡非机动车道的灌木移走,打通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并将阳光商城门口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系统移植重布到康湖水岸小区门口。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立项审批、项目审核、网上招标,将于8月初组织实施,预计10月中旬完工。

平罗县公安局

2021年7月2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公安局 609811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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