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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21-00292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13日
标  题: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

平罗县人民政府

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办理情况

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期间,委员们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扣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很多具有较强针对性、指导性和前瞻性的建议和意见。县人民政府坚持把落实提案作为依法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完善办理程序,改进办理方式,认真落实政府领导包抓督办提案制度,提案办理工作成效明显提升。截至目前,县人民政府承办的47件提案,均按规定时限答复完毕,其中,已解决或基本解决42件,占89.4%,正在办理5件,占10.6%。

(一)重点提案(8件)

已全部办结。如:《关于做好黄河平罗段河滩区退耕还湿还林工作的提案》。一是实施湿地保护与修复、生态治理、 森林抚育及退化林修复等工程。累计完成造林绿化3000余亩、退化林修复100亩、抚育提升7000余亩、湿地保护与修复1950余亩。二是按照天河湾国家湿地公园退耕还湿工作要求,累计拆除辖区内养殖场、临时用房、农家乐等各类违规建筑物73处。三是争取资金1850万元,开展天河湾国家湿地公园耕地退出工作。2021年完成禁种管控面积3000亩,累计禁种面积达1.8万余亩。《关于多措并举缓解我县停车难的提案》。一是投资7500万元,在县城区建设生态停车场19个,并实施绿化提升改造、硬化铺装、景观照明等建设内容,实施面积30.82万平方米。二是在县城区57个小区外围、公共区域、主次干道路施划机动车临时停车位738个,非机动车停车位564个,有效解决县城区停车问题。三是开展商服店铺门口私设障碍物、圈占公共停车位行为教育劝导、清除工作,累计移除障碍物1360个,增加停车位200个。《关于严厉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提案》。一是制定《平罗县2021年防范网络电信诈骗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建立专班。二是在县城区公共区域、餐饮、商超等重点服务场所电子屏循环播放电信网络诈骗内容,举办反诈宣传宣讲活动500余次,制作悬挂灯箱广告58处、横幅500余条。三是推广使用“金钟罩”反诈系统,累计注册18.8万人,关联保护群众21万人,处置劝阻诈骗警情7060起。动员群众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安装注册3万余人。

(二)一般提案(39件)

1.已解决或基本解决34件。如:《关于加快推进宝丰特色羊产业小镇建设的提案》。一是开展智能化示范养殖园区建设,投资1000万元,购置10吨冷藏车4辆,配套建成肉羊生产性能信息化检测通道和病死畜无害化收集中转站。二是建设宝丰镇羊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成标准化羊舍50座占地350亩,肉羊存栏量达2800只。三是获批“黄渠桥羊羔肉”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与发展工程项目,争取资金108万元,建成标准化羔羊繁育基地2个,标准化示范点5个,培育地标产品加工企业1家,年屠宰加工肉羊10万只以上。《关于加强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提案》。一是制定《学生护眼照明护具及可调节课桌椅配置方案》,已完成22所学校640间教室护眼照明灯具安装、4365套可调节式课桌椅分配。二是建立视力健康电子档案,推进中小学学生体检,已完成视力健康档案系统4万多名学生基本信息录入。《关于对前进东路人行道破损路砖进行整修的提案》。投资380万元,改造前进东路(鼓楼南街-唐徕渠)给排水、供暖管网760米,铺装道路两侧人行道9120平方米。

2.正在办理5件。其中,年底可办结2件,即《关于加快河东现代奶业科技创新示范区红崖子(二期)电网建设的提案》。计划架设10千伏线路12公里。目前,已架设线路8公里,完成投资800万元,完成工程量的70%。《关于建立平罗县文学艺术创作评选表彰激励机制的提案》。结合《宁夏回族自治区文艺作品奖励扶持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平罗县文艺作品创作奖励扶持办法》,已完成意见征求,待研究后印发实施。

需延伸至2022年办结3件,即《关于对贺兰山东麓平罗段历史遗留废弃砂石矿山治理的提案》。投资1614.29万元,实施贺兰山东麓平罗段历史遗留废弃砂石矿山治理项目,目前,南部治理区完成建设任务的80%,中部治理区完成建设任务的50%,北部治理区完成建设任务的40%,完成投资780万元,预计2022年1月份完工。《关于加大黄河支流都思兔河流域综合治理的提案》。投资1846.12万元,实施黄河支流都思兔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河道16.4公里,新配套建筑物2座。目前,完成清基3.43万立方米,土方开挖16.72万立方米,堤防筑堤21.3万立方米。完成投资756.86万元,预计2022年5月完工。《关于推进平罗县城乡水务一体化发展模式的提案》。完成平罗县“十四五”城乡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初稿)编制并通过审查,概算平罗县“互联网+城乡供水”工程建设资金1亿元。目前,已解决水源地及管道铺设,预计2022年完成信息化建设。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办理机制。县政府高度重视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将其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由县长全面抓、常务副县长统筹抓、分管副县长具体抓的办理工作机制,一件一件盯着办,一项一项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办理过程中,县政府办公室全程跟踪掌握承办部门办理进度,统筹协调出现问题,并与县政协提案委共同商榷,扎实推进提案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办理任务,坚持五定工作法,即定分管领导、定承办人员、定办理任务、定责任目标、定办结时限,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提案办理与工作计划、决策相结合、与转变工作作风和提高办事效率相结合、与密切联系群众和更好为人民服务相结合。

(二)注重协调沟通,提升办理质量。在办理过程中,政府各承办部门针对建议内容,结合实际,做好充分的调研,掌握实情,摸清底细,做到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建议,广泛听取提案者的意见建议,在办前的调查研究阶段,畅通沟通,了解委员真实意图;在办中走访沟通,将办理情况及时通报委员;在办后征询意见,对办理不满意的进行二次办理。

(三)健全督办机制,提高办理效率。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专题调研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各副县长对归口提案办理工作进行全程督办,实地检查并协调解决问题,责成相关单位及时办理。对每一件提案都认真做好登记、交办、督办、审签、送达、存档等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对办理程序不规范、汇报内容不实在、答复格式不严肃的答复坚决予以批评纠正。对延伸年度办理提案建立追踪督办机制,按照提案办理要求,开展“回头看”,提高提案办复质量。县人民政府督查室按照时间节点,加大日常跟踪督办力度,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进度、办理质量及时进行督查,对工作拖拉、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对办理质量不高、效果不明显的承办单位,要求认真研究、增补措施限期办理。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提案涉及资金投入较大,缺少自治区和市级层面相关项目资金支持,影响项目进度。如:关于推进平罗县城乡水务一体化发展模式的提案。

二是受政策、地域等条件影响,一些提案当年无法办理,需结合县域经济发展条件,逐步解决。

三是部分承办单位对提案提出的建议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办理过程中措施不硬,方法不多,与提案人沟通不到位,提案办理质量不高。

四、下一步工作

县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监督管理,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推进提案办理。对已办理完毕的事项,积极开展“回头看”,主动听取委员及社会各界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完善不足,提升办理成效;对正在办理的事项,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督促包抓领导及责任单位深入一线,协调解决梗阻问题,确保按时办结;一些涉及面广、资金投入大且年内完成难度大的事项,加强与自治区、市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争取资金,加快办理进度,给委员一个满意的答复,向群众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附件: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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