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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7/2022-0010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07日
标  题: 对县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第04号提案的复函
发文字号: 平自然资发〔2022〕246号 有效性: 有效

对县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第04号提案的复函

平自然资发〔2022〕246号

马占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清退盘活农村闲置房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出台了《平罗县清理规范农村土地工作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村庄面貌明显改善,群众文明意识普遍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以乡镇村为主体,加强村集体治理能力建设,发挥村“两委”战斗堡垒作用,精心谋划,聚焦村庄环境“脏乱差”,集中整治积存垃圾、残垣断壁、废旧棚房、乱堆乱放等突出问题,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动员群众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累计动员群众参与5.7万人次,动用机械3734台次,清理生活垃圾9100余吨、乱堆乱放7900余处,对养殖需求大村庄点,采取集中建设养殖园区的形式,解决农户养殖问题,从根本上解决了乱堆乱放,全面促进村庄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

二是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农户自愿退出闲置宅基地,对农户自愿退出闲置宅基地并复垦的优先承包给农户种植;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依据村庄规划,逐年开展危旧房屋和闲置宅基地整治工作,对“一户两宅”只保留一处宅基地,另一处进行了拆除。同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加强村集体在宅基地审批和确权登记中审核力度,严格落实“一户一宅”的相关规定,对农户新审批的宅基地必须退出原有的宅基地,否则,不予审批新的宅基地,确权登记时只对一处宅基地予以确权登记,另外一处不予确权登记,从源头上杜绝了“一户两宅”的产生。

三是出台了《平罗县清理规范农村土地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了5个工作专班和11个清理推进工作组。对所有已发包、租赁、流转的土地进行清查,存在问题的871宗15.6万亩土地中,已解除合同收回土地17宗1.66万亩,追缴拖欠流转、承包和租赁费用共计1562万元,重新签订规范合同57份,涉及2.62万亩。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2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0952-6095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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