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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做好全县各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平安委发[2013]26号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企业:
近期自治区安委会、安监局督导组对各市县(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按照2013年6月7日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和区市领导会议讲话精神。县政府(第5次)县长办公会议就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措施,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管委会和企业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情绪,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召开行业负责人会议传达6月7日国家区市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迅速安排部署安全大检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
二、突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乡镇、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突出重点,针对不同行业领域、不同企业的特点,结合当前“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工作,认真吸取吉林省德惠市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燃烧事故教训,认真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缝隙。
三、工作要严谨规范
一要检查留有痕迹,检查情况要有记录;二要规范,检查记录、隐患整改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使用要规范;三要立足整改,对查出的隐患限期整改,跟踪复查,对重大隐患要停产停业整改。四要严格信息上报。各乡镇、部门每月28日下午5:00前要向安委会上报当月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检查内容、隐患条数、整改情况,对于安全生产事故1小时内上报安监局,安委会对上报的情况一月一通报。
四、严肃问责
按照监管责任划分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因工作不力,被自治区暗访组通报或监管领域发生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平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3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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