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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做合格党员 树先锋形象”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平安监党发〔2016〕22号
各科室:
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两学一做、关键在做”的要求,教育引导党员铭记党员身份,履行党员义务,积极立足岗位作贡献,并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做合格党员树先锋形象”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平党组发[2016]87号)要求,决定在全局党员中开展“做合格党员、树先锋形象”主题实践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围绕“做合格党员、树先锋形象”主题,按照科室确定实践内容和任务,通过组织党员亮身份、亮承诺,引导和激励党员进一步提振精气神,立足岗位做贡献,在围绕和服务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实践中,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党支部要教育引导党员深刻认识领导影响干部、党员影响群众、党风影响作风,着力营造比学习、比工作、比奉献和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的自身素质和引领发展、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工作中,各科室要开展“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的三亮三比三评活动,改进服务作风、提升服务质量。
二、工作措施
(一)党员亮身份。实行党员亮牌上岗制度,党员要安全生产监管服务中佩戴党员徽章,亮明党员身份,接受群众监督。
(二)党员承诺践诺。要围绕主题实践活动的任务要求,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承诺一般包括共性承诺(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作出承诺)、岗位承诺(结合岗位实际,在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和服务水平等方面作出承诺)、实事承诺(每名党员都要向群众承诺做一件或几件具体实事)。承诺内容要在党务公开栏或宣传栏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三)设岗定责。要根据党员年龄、特长和所在岗位工作及群众需要等,设置不同岗位,按照党员自愿认岗、支部定岗的方法,采取一人多岗、一岗多人相结合的岗位设置方式,通过定目标责任、开展岗位竞赛、树先进典型以及建立完善党员志愿服务平台、推行党员教育积分制等多种措施,调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民主评议。要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可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领导点评、群众测评等方式,督促评议主题实践活动情况。
三、具体要求
局支部把开展“做合格党员、树先锋形象”主题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各科室党建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要把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作为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力抓手,支部书记要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做好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总结推广等工作,切实推动主题实践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要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通过竞赛排名、民主评议等措施,探索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激励机制,激发党员队伍活力。要大力宣传涌现出的先进模范,努力形成学先进、争先进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党员在力促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平罗县安监局党支部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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