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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事项办理流程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事项办理流程
程 序 |
责任单位 及责任人 |
工作内容 |
办结时限 |
受 理 |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 周永梅 |
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齐全性和合法性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对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
不计算在办理期限内 |
审 查 |
县安监局监管科 徐光宏 |
对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送达审批办公室。 |
自窗口受理后第5个工作日完成 |
审批办公室县安监局副局长 呼志军 |
在2个工作日内对审查意见完成汇总提出审核性意见。 |
自窗口受理后第7个工作日完成 | |
决 定 |
县安监局局长 马建虎 |
在3个工作日内对审核性意见做出决定。 监管科徐光宏对批准申请的发放证照 |
自窗口受理后第10个工作日完成 |
送 达 |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 周永梅 |
对批准申请的出具《办结通知书》; |
不计算在办理期限内 |
备 注 |
1.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公示和专家评审等,不计算在办理期限内。 2.受理和送达环节不计算在办理期限内。 3.…… |
备注:1.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每项政务服务事项均需填写本表。
2.本表与附件2配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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