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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5/2016-4922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应急局 成文日期: 2016年12月09日
标  题: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事项办理流程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事项办理流程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事项办理流程

程 序

责任单位

及责任人

工作内容

办结时限

受 理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

周永梅

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齐全性和合法性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对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不计算在办理期限内

审 查

县安监局监管科

徐光宏

对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送达审批办公室。

自窗口受理后第5个工作日完成

审批办公室县安监局副局长

呼志军

在2个工作日内对审查意见完成汇总提出审核性意见。

自窗口受理后第7个工作日完成

决 定

县安监局局长

马建虎

在3个工作日内对审核性意见做出决定。

监管科徐光宏对批准申请的发放证照

自窗口受理后第10个工作日完成

送 达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

周永梅

对批准申请的出具《办结通知书》;

不计算在办理期限内

备 注

1.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公示和专家评审等,不计算在办理期限内。

2.受理和送达环节不计算在办理期限内。

3.……

备注:1.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每项政务服务事项均需填写本表。

2.本表与附件2配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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