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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4/2019-0003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灵沙乡 成文日期: 2019年09月06日
标  题: 2018年度平罗县灵沙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2018年度平罗县灵沙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平罗县灵沙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保障和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搞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3)负责农村社会管理,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和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建设,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5)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6)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加强和改进乡党委、政府对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7)加强社区管理,强化第三产业的培育发展,为农民和流动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 

(8)承办县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平罗县灵沙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 

灵沙乡人民政府共有编制数35个,其中行政编制21个,事业编制14个;设乡党委书记1人、乡长1人、人大主席1人、党委副书记1人、纪委书记1人、组织委员1人、武装部长1人、副乡长3人。其中:行政人数20人,事业人数11人。较2017年增加2人,主要是:新增1公务员,2名事业编,调走1名人员。

灵沙乡人民政府内设机构13个,其中包括:党政办、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综治服务中心、民生服务中心、文化站、农业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民政所、畜牧站、水利站、林业与村镇管理、司法所、国土所。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 10900531.28元,支出总计 13557877.54  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 742722.34  元,减少 6.37 %,支出总计增加 1218794.18元,增加 9.88%,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的原因2018年一事一议项目减少,支出增加的原因,2018年加快小城镇建设和村级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的支付进度。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  10900531.28  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0864384.05元,占  99.67 %;上级补助收入  0 元,占 0 %;事业收入  0 元,占 0 %;经营收入 0 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元,占 0 %;其他收入  36147.23 元,占 0.33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 13557877.54  元,其中:基本支出   6400328.15元,占 47.2 %;项目支出 7157549.39  元,占  52.8 %;上缴上级支出 0 元,占 0 %;经营支出 0  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10864384.05 元,支出总计 13521730.31 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 778869.57元,减少 6.69 %,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 1182646.95元,增长 9.58%,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的原因2018年一事一议项目减少,支出增加的原因,加快小城镇建设和村级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的支付进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3521730.31   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9.73 %。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1104196.69 元,增长 9.58 %,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加的原因,加快小城镇建设和村级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的支付进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3521730.31  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5798063.98 元,占 42.88 %;教育(类)支出 0 元,占 0 %;科学技术(类)支出 0元,占 0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222470.16 元,占 1.6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5085元,占 2.9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52558.12元,占 1.13%; 农林水(类)支出 3643480.68 元,占 26.95 %;节能环保支出 115140元,占 0.85%;住房保障(类)支出55823.76元,占0.41 %;城乡社区支出 3139108.61元,占 23.2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3521730.31元,支出决算为 13521730.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5182385.81 元,支出决算为  5182385.81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 259820  元,支出决算为 25982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294787.07  元,支出决算为  294787.07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61071 元,支出决算为  610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年初预算为 222470.16元,支出决算为  222470.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317085 元,支出决算为 3170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78000 元,支出决算为 7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 126833.6 元,支出决算为 12683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5724.52元,支出决算为 25724.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30000元,支出决算为 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11.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年初预算为 85140元,支出决算为 851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社区(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为 3139108.61元,支出决算为 3139108.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年初预算为80120元,支出决算为801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为41250元,支出决算为412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1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一事一议奖补(项)。年初预算为 3522110.68元,支出决算为3522110.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 55823.76 %元,支出决算为55823.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6364183.92 元,其中:人员经费 4545308.65 元,公用经费 1818872.27 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  4240370.65 元,较年初预算数资金增加 0 元,增加  0 %,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9790.34元,下降 12.1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818872.27 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0 元,增长 0 %,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1005392.87 元,增长 123.6 %。主要原因为取暖费和维修费较上年度支出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4938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0 元,增长 0  %,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2235.52元,下降 54.3 %。

4.其他资本性支出 0 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0元,增长 0 %,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0 元,增长 0 %。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51394.42 元,支出决算为 50048.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2  %。与上年相比,减少  1345.91元,减少 2.69%,减少的原因是公车购买保险的费用比2017年费用较为减少。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占 60.5 %;公务接待费支出占 39.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 0元,支出决算为  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比上年减少 0 元,下降 0 %。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 30651.42  元,支出决算为 30313.49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比上年减少 337.93 元,下降 1.1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 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313.49 元,主要用于公车加油、公车购买保险。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 1 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 20743元,支出决算为19735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5 %;比上年减少1008元,下降 4.9 %。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97359 元,主要用于我乡公务接待。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0 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84 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 312 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 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 0 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元,本年收入 0 元,本年支出 0 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0 元,增长 0 %,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为1818872.27元,比上年增加 1005392.87元,增长 123 %。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实施电取暖改革,增加了相关维修费和电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0 元,支出决算总额 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元,支出决算总额 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元,支出决算总额 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元,支出决算总额 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房屋面积 3439124.43  平方米,共有车辆  1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1 辆、一般公务用车 1 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平罗县灵沙乡人民政府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平罗县灵沙乡人民政府未开展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经费: 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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