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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8/2020-00047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交通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8月31日
标  题: 2019年度平罗县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2019年度平罗县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人员编制数67人,其中:公务员编制10人,后勤编制2人,公路段事业编制55人。现实有人员67人,其中:机关行政公务员10人,事业人员57人(养管中心9人,地方海事局1人,后勤人员2人,县公路管理段事业人员45人)。机关退休人员16人,财政补差人员20人(含公路段3人),机关女职工4人,机关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0人。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自治区、市交通改革和发展的方针政策。组织拟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县公路、水路运输、公共客运等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调控等工作;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县域内管养公路路政管理,依法保护路产路权,确保公路畅通;牵头组织实施治理公路“三乱”和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负责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和船舶等水上设施的检验、登记和审核工作;承担交通运输统计工作,检测分析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平罗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平罗县交通运输局本级预算、所属事业单位预算个二级预算单位。

1.平罗县交通运输局本级

2.平罗县公路管理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78261945.75元,支出总计80367745.75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235866.66元和47574638.33元,增长28.41%和59.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县人民政府加大对道路基础设施投入力度。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78261945.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78255483.49元,占99.9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6462.26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80367745.75元,其中:基本支出11414191.75元,占14.2%;项目支出68953554元,占85.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8255483.49元,支出总计80361283.49元。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237645.08元和47576416.75元,增长28.42%和59.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县人民政府加大对道路基础设施投入力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133283.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5348416.75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县人民政府加大对道路基础设施投入力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133283.49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0%;教育(类)支出0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50415.13元,占1.98%;卫生健康(类)支出315436.26元,占0.46%;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4499100元,占6.60%;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0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51298792.56元,占75.2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支出0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359539.54元,占0.54%,其他支出(类)10310000元,占15.1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026783.94元,支出决算为68133283.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9.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科目追加预算指标640969.51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科目追加预算指标465000元,为退休人员民族团结和谐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项)支出”科目核减预算指标67778元,为行政单位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中央年金缴费(项)支出”科目追加预算指标116375.51元,为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经费调整;“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科目追加预算指标127372元,为遗属丧葬费、遗属生活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项),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科目追加预算指标7067元,为单位人员经费调整。

3、“城乡社区(类)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款)支出,其他城乡社区(项)支出”科目追加预算指标4499100元,为黄河宁夏段青石左岸平罗县标准化堤防(路面工程2标段)工程款392800元和化解2019年民营企业账款4106300元。

4、“交通运输(类)支出”科目追加预算指标42633696.04元,其中:“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科目追加738722.04元,为人员工资经费变动;“公路建设(项)”科目追加14025454元,包括:提前下达2019年部分隐形债务资金3000000元、2019年化解隐形债券第二批资金2000000元、平罗县红陶公路水毁抢修(一期工程)800000元、2019年平罗县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款2000000元、平罗县新安公路改扩建工程款5000000元、新安公路改扩建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77784元、购买路政治超移动设备经费147670元、公路段农村公路养护资金370000元、红陶公路治超检测站工程款330000元;“公路和运输管理(项)”科目追加516000元为道路运输管理补助经费216000元,平罗县滨河大道交通安全养护整治资金50670元,购买路政治超设备经费249330元;“其他公路水路运输(项)”科目核减21480元,为公路段养老保险费率调整核减;“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科目追加6490000元,其中:“农村道路客运(项)”科目追加预算指标6490000元;“车辆购置税(款)支出追加预算指标20815000元,其中: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科目追加3250000元,为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费用;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项)”科目追加17565000元,为农村公路建设费用。

5、“住房保障(类)支出,住房改革(款)支出”科目追加预算指标15667元,其中,“住房公积金(项),购房补贴(项)”科目追加预算指标15667元,为单位人员调整。

6、“其他支出”科目追加预算指标10310000元,为平罗县新安公路改扩建项目工程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07729.49元,其中:人员经费11007189.24元,公用经费400540.25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0044056.24元,较2019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1039750.2元,增长11.5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导致年度预算增加;较2018年度决算数9973676.69元增加70379.55元,增长0.71%。

2.商品和服务支出400540.25元,较2019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127684.25元,增长31.8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较2018年度决算数741522.72元,减少340982.47元,降低45.98%。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63133元,较2019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213511.2元,增长28.4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较2018年度决算数407639元,增加555494元,增长136.27%。

4.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56725554元,较2019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56725554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15758000元,增加40967554元,增长259.9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体情况说明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00元,支出决算为3774元,完成预算的125.8%,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创建全国“四好”农村公路验收,公务招待费增加。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度减少17671元,下降468.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038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633元,下降55.1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单位2019年度伍因公出国(境)人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13038元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务用车全部上缴财政;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4633元的主要原因是践行八项规定,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74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元,支出决算为3774元,完成预算的125.8%。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774元,主要用于创建全国“四好”农村公路验收,公务招待费。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2019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4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20684000元,本年支出12228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456000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0684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平罗县新安公路改扩建项目工程款。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0540.25比2018741522.72元减少340982.47元,下降45.98%。主要原因是:制定制度,压缩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平罗县交通运输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32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32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699.95平方米,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平罗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共涉及预算资金2277.7943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共涉及预算资金2277.7943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3.以财政厅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4.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今年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自评为“2019年平罗县城市公交车、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9年平罗县城市公交车、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86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平罗县2019年城市公交车、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专项资金取得较好的成效,2019年县交通运输局、县道路运输管理所严格把关,建立补贴车辆数据库,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将发放对象、客运车辆信息等进行公示,同时在汽车站、相关企业等张贴公示名单,通过“一卡通”形式一次性发放到受益者银行存折中,制定《平罗县城市公交、农村客(水)运、出租车等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实施方案》明确相关单位、人员责任,细化责任分工。下一步改进措施:1、加大补贴发放公示力度。将农村客运 出租车等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车辆的基本信息、营运路线、年度检验、补贴标准、经营者姓名等信息,通过网络、电视、报纸、专栏等载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与质询,提高补贴资金发放的透明度。2、强化违规责任追究力度。加强对补贴资金全过程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对虚报冒领者及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责任,及时纠正补贴资金使用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经营结余。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4个项目。

一】、2019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专项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等文件精神,平罗县交通运输局组织了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对2019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专项资金-平罗县新安公路改扩建工程实施了绩效自评工作。评价小组执行了必要的现场评价程序,并结合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项目的决策、资金分配与使用、资金监督与管理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等方面对项目进行了自评。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全长2.568公里,路线起终点分别与贺兰山路和省道302线(头石路)平面交叉,预算总投资3435万元。全线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双向四车道,路基宽19.0米,路面宽17.5米。工程于2019年3月中旬正式开工建设,2019年10月底完工通车。

2019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平罗县新安公路改扩建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19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专项资金-平罗县新安公路改扩建工程绩效目标为完成区、市目标考核要求。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按照资金拨付对象平罗县交通运输局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总结项目建设成效,查找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累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本次自评工作根据财政部财政公共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和平罗县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采用现场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由平罗县交通运输局财务室牵头,将2019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专项资金-平罗县新安公路改扩建工程专项资金的拨付明细进行汇总分析,根据项目实际和平罗县财政局2019年度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制定专项绩效自评指标。

2.组织实施

成立由冯斌局长任组长、闫占清副局长任副组长、财务室、办公室、技术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平罗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专项资金-平罗县新安公路改扩建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平罗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专项资金-平罗县新安公路改扩建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对项目概况、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组织实施情况、绩效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主要经验及做法,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形成绩效评价自评表和绩效自评报告。

3.分析评价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结合现场评价情况,从项目申报、项目决策、资金使用、资金监管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等各方面开展细致分析,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和资金使用的效益,着力发现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意见。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平罗县财政局《财政预算指标划转单》(平财预字[2019]55号、49号,715号、平财预字[2020]154号),平罗县财政局安排2019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专项资金-平罗县新安公路改扩建工程专项资金预算1031万元,2019年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预算500万元,县配资金200万元,2020年一般债券资金450万元。实际到位2181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19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专项资金-平罗县新安公路改扩建工程,共收到县财政拨入资金2181万元(其中:中央基建投资1031万元,2019年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资金500万元,县配资金200万元,2020年一般债券资金450万元),累计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及前期费用1731万元(其中:中央基建投资1031万元,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资金500万元,县配资金200万元),资金结余45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意见》和《平罗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拨付款项。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由平罗县交通运输局技术室负责指导平罗县新安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协调处理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监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资金使用,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负责平罗县新安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工程管理。对项目的投资、质量、进度、安全、廉政、环保等负责;项目完工后,由县交通主管部门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组织工程交工和竣工验收,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移交有关单位管理养护。

为了规范和推动平罗县新安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对平罗县新安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技术要求、项目招投标管理、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项目公示及验收管理等做出了相关规定。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该项目的建设,将改善原有公路的通行条件,降低车辆运输成本;大幅度缩短公路旅客在途时间,从而创造较高的国内生产总值;交通事故率有一定程度的减少,使交通事故产生的经济损失降低。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平罗县新安公路改扩建工程,全长2.568公里,路线起终点分别与贺兰山路和省道302线(头石路)平面交叉,预算总投资3435万元。全线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双向四车道,路基宽19.0米,路面宽17.5米。工程于2019年3月中旬正式开工建设,2019年10月底完工通车。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对地区所在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包括对文化教育、繁荣稳定、民族关系、人民生活的影响,对于促进地区经济、国民经济和行业发展,提高就业效益、国土开发效益、节约能源效益和自然资源综合利用效益等会起到经济的推动作用。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平罗县新安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自评结果为“优”。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根据自评结果及以往年度绩效评价小组对平罗县新安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情况,申请将该专项作为常规延续性项目继续保留。为更好的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精准扶贫,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申请进一步加大投入。

七、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近年来,随着劳动力、建设成本的上升,公路建设的成本不断增加,但财政安排的公路建设资金总量偏小、补助标准偏低。应加大公路建设资金投入。

【二】、2018年度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专项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中央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平罗县共计收到石嘴山市财政局拨付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专项资金26.2943万元。

(二)省内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省内分解下达预算

我局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水路)客运 出租车等行业油价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支出范围,将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专项资金,拨付到平罗县1家城市公交企业-平罗县锦涛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账户中。

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严格按照补贴条件和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和补贴资金,坚持信息公开和公示制度,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补贴政策、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补贴资金发放无虚报、冒领和遗漏现象。

2、绩效目标情况

为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公交行业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实现公交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从2015年起对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进行调整,建立鼓励新能源公交车应用、限制燃油公交车增长的新机制,实施期内,燃油公交车补助逐年降低,其中2015年减少15%、2016年减少30%、2017年减少40%、2018年减少50%,2019年减少60%。奖励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逐步形成新能源公交车的比较优势。

二、绩效工作评价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工作

首先,我们与交通运输厅积极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了解了项目的背景、绩效目标、具体实施过程、资金拨付情况等,获取相关的资料。

其次,根据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考虑了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等因素的情况下,使用了该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组织工程

我局深入到项目实施企业,传达绩效评价精神和目的;了解资金拨付、使用、结余情况,具体开展的项目及项目的完成情况;查阅了平罗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度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专项资金预算拨款文件及资金拨付凭证,实施项目的相关资料等,按指标评价体系对项目进行评分。绩效评价按照平罗县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评分表中设定的框架指标体系进行评价。评价对象为平罗县交通运输局、平罗县锦涛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三)分析评价

现场走访结束后,各评价小组负责人对工作结果及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对所收集的数据和资料进行系统地分析、核对;通过讨论会的方式讨论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成功的经验与成绩、产出效果,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并依靠评价小组的专业判断进行评级。

三、综合评价结论

平罗县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综合指标为年初设定总体目标、设立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及年度实际完成情况。平罗县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具体指标、评分说明及评价结果详情见附表。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单位情况

2019年平罗县共收到石嘴山市财政局拨付城市公交车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专项资金26.2943万元,均为中央资金。该项目资金实际到位26.294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已支付26.2943万元,拨付到全县1家城市公交企业-平罗县锦涛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账户中。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由石嘴山市财政局拨付到平罗县财政局,按照项目资金审批流程,项目单位提出申请-县人民政府审批-县财政局将市拨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账户-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审核上报全县城市公交车运营情况-县交通运输局按审核情况将资金拨付到全县1家城市公交企业平罗县锦涛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账户中。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拨付实行审批程序,使用规范,资金拨付手续齐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投入、过程等方面进行量化、分析。

1.项目的投入分析

项目的投入包括项目申报和资金落实

(1)项目申报

1)项目申报规范性

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报,所提交的材料符合相关规定,事前进行风险评估、集体决策。

2)绩效目标合理

经检查,进行绩效目标的设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并与项目实施单位密切相关;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业绩水平。

3)绩效指标明确

评价过程: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绩效指标时,绩效目标的设立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予以体现、与年度目标任务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相匹配。

(2)资金落实

1)资金到位率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26.2943/26.2943)×100%=100%

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

2)到位及时率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26.2943/26.2943)×100%=100%

项目资金到位及时率为100%。

2.过程

过程管理包括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

(1)业务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评价过程:项目参照石嘴山市财政石嘴山市交通运输局、石嘴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石嘴山市中心支行《关于2018度行业油价补贴资金发放的通知》、《关于2018年度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发放的通知》及平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发放市拨2018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资金的请示》等相关文件,各项业务管理制度齐全

2)制度执行有效性

经查阅相关资料,基本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项目支出手续完备、项目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

3)项目质量可控性

评价过程:已制定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采取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控制措施。

(2)财务管理

1)财务制度健全性

评价过程: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且基本符合相应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2)资金使用合规性

评价过程:项目开支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集体讨论、资金使用符合预算批复和规定的用途、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的情况

3)资金监控有效性

评价过程:按照石嘴山市财政石嘴山市交通运输局、石嘴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石嘴山市中心支行《关于2018度行业油价补贴资金发放的通知》、《关于2018年度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发放的通知》及平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发放市拨2018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资金的请示》等相关文件执行。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平罗县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专项资金取得较好的成效,2019年县交通运输局、县道路运输管理所严格把关,建立补贴车辆数据库,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将城市公交车运营情况进行公示,同时在汽车站、相关企业等张贴公示名单,拨付到城市公交车企业账户中,制定《平罗县城市公交、农村客(水)运、出租车等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实施方案》明确相关单位、人员责任,细化责任分工。

六、建议

1、加大补贴发放公示力度。将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车辆的基本信息、营运路线、年度检验、补贴标准等信息,通过网络、电视、报纸、专栏等载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与质询,提高补贴资金发放的透明度。

2、鼓励公交公司在新增和更换城市公交车时优先选择、使用新能源公交车,推动新能源公交车规模化推广应用,促进公交行业节能减排,为大气污染防治做出贡献。

3、强化违规责任追究力度。加强对补贴资金全过程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对虚报、冒领者移交司法部门追究责任,及时纠正补贴资金使用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三】、平罗县2018年中央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第二批)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等文件精神,平罗县交通运输局组织了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对平罗县2019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等2018年中央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第二批)实施了绩效自评工作。评价小组执行了必要的现场评价程序,并结合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项目的决策、资金分配与使用、资金监督与管理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等方面对项目进行了自评。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平罗县2018年中央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第二批)建设项目经石嘴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改委关于平罗县交济村至六中公路等六条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石发改发〔2019〕8号)、《市发改委关于平罗县前光村至侯家梁村公路等四条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石发改发〔2019〕9号)、《市发改委关于平罗县先锋村中心路改扩建工程等六条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石发改发〔2019〕10号)和《市发改委关于平罗县陶农公路改建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石发改发〔2019〕94号)文件批复建设,建设农村公路17条,全线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总长38.327公里,预算总投资3640万元。

平罗县2018年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第二批)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平罗县2019年17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2.平罗县2019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2座,即惠北主路排水沟桥、交济主路五一支沟桥。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19年农村公路建设绩效目标为完成区、市目标考核要求。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按照2018年中央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预算指标(第二批)执行情况绩效目标自评工作要求,按资金拨付对象平罗县交通运输局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总结项目建设成效,查找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累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本次自评工作根据财政部财政公共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和平罗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的通知》(平财发〔2019〕60号)文件要求,采用现场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由平罗县交通运输局财务室牵头,将2019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2018年中央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第二批)的拨付明细进行汇总分析,根据项目实际2018年中央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第二批)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制定专项绩效自评指标。

2.组织实施

成立由冯斌局长任组长、闫占清副局长任副组长、财务室、办公室、技术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平罗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中央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第二批)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平罗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第二批)绩效自评,对项目概况、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组织实施情况、绩效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主要经验及做法,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形成绩效评价自评表和绩效自评报告。

3.分析评价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结合现场评价情况,从项目申报、项目决策、资金使用、资金监管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等各方面开展细致分析,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和资金使用的效益,着力发现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意见。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平罗县财政局《财政预算指标划转单》(平财预字[2018]676号、[2019]49号),平罗县财政局安排中央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预算1756.5万元,安排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预算200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平罗县2019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共收到县财政拨入资金1956.5万元(其中:中央车辆购置税资金1756.5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200万元),2019年支付中央车辆购置税资金1756.5万元,具体为:支付交济村至六中公路等六条农村公路项目334万元、支付前光村至侯家梁村等四条农村公路项目520万元、支付先锋村中心路改造等六条农村公路项目552万元、支付平罗县陶农公路改建项目304万元、支付惠北中心路桥工程款35.5万元、支付五一支沟桥工程款11万元。支付项目前期费用(县财政配套资金)92.4837万元,合计1848.9837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意见》和《平罗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拨付款项。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由平罗县交通运输局技术室负责指导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的各项工作,协调处理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监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资金使用,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工程管理。项目业主负责承担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对项目的投资、质量、进度、安全、廉政、环保等负责;项目完工后,由县交通主管部门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组织工程交工和竣工验收,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移交有关单位管理养护。

为了规范和推动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对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标准和技术要求、项目招投标管理、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项目公示及验收管理等做出了相关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县农村公路管理部门及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公路建设相关规定、办法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组织管理。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为保障公路的建设质量、降低修路成本、在不增加乡村负债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了管护力度,提高了养护经费的使用效益。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2019年,全县建设农村公路38.327公里,拆除新建农村公路危桥2座。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通过落实“四好农村公路”要求,高标准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对农村地区产业结构和经济规模空间布局的变化起到了引导作用,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升级与资源开发。活跃了农村人口、物资和信息的流动,更近一步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农村环境的改善以及农民收入的增加,助推了乡村振兴。通过改善贫困村的道路落后状况,充分发挥交通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2019年度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自评结果为“优”。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根据自评结果及以往年度绩效评价小组对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情况,申请将该专项作为常规延续性项目继续保留。为建设“四好农村公路”,推进精准扶贫,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申请进一步加大投入。

七、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劳动力、建材成本的上升,修建农村公路的成本不断增加,但财政安排的农村公路总量偏小、补助标准偏低。

(二)相关建议

增加农村公路专项资金预算,提高农村公路修建和养护的补助标准。

【四】、平罗县2019年成立购置税交通专项(第三批)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等文件精神,平罗县交通运输局组织了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对平罗县2019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实施了绩效自评工作。评价小组执行了必要的现场评价程序,并结合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项目的决策、资金分配与使用、资金监督与管理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等方面对项目进行了自评。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平罗县2019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项目经平罗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平罗县2019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平发科发〔2018〕598号)文件批复建设,共拆除新建小桥2座,分别为西大寺桥和惠北主路排水沟桥。对平黄公路、灵宝公路、太沙公路、下庙中心路、杨红公路、周城管理和陶左公路总计7条48公里县、乡公路沿线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共增设标志牌134块、波形梁护栏11800米,道口标注120根、示警桩150根、标线576平方米、路肩加宽回填土方16225立方米和处治平交道口1处。工程概算总投资675.6万元。

平罗县2019年中央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第三批)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平罗县2019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

2.平罗县2019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19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绩效目标为完成区、市目标考核要求。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按照资金拨付对象平罗县交通运输局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总结项目建设成效,查找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累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本次自评工作根据财政部财政公共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和平罗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的通知》(平财发〔2019〕60号)文件要求,采用现场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由平罗县交通运输局财务室牵头,将平罗县2019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交通专项资金的拨付明细进行汇总分析,根据项目实际及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制定专项绩效自评指标。

2.组织实施

成立由冯斌局长任组长、闫占清副局长任副组长、财务室、办公室、技术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平罗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中央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第三批)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平罗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中央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对项目概况、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组织实施情况、绩效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主要经验及做法,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形成绩效评价自评表和绩效自评报告。

3.分析评价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结合现场评价情况,从项目申报、项目决策、资金使用、资金监管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等各方面开展细致分析,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和资金使用的效益,着力发现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意见。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平罗县财政局《财政预算指标划转单》(平财预字[2019]106号、平财预字[2018]676号),平罗县财政局安排中央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预算325万元,安排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预算(含农村公路)200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1)平罗县2019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项目,共收到县财政拨入资金525万元(其中:中央车辆购置税资金325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200万元),累计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266万元,支付前光村至侯家梁村等四条农村公路项目59万元(跃进沟桥43万元、红宝路中心沟桥16万元),支付项目前期费用31.5542万元。合计356.5542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意见》和《平罗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拨付款项。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由平罗县交通运输局技术室负责指导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的各项工作,协调处理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监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资金使用,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工程管理。项目业主负责承担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对项目的投资、质量、进度、安全、廉政、环保等负责;项目完工后,由县交通主管部门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组织工程交工和竣工验收,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移交有关单位管理养护。

为了规范和推动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对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标准和技术要求、项目招投标管理、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项目公示及验收管理等做出了相关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县农村公路管理部门及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公路建设相关规定、办法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组织管理。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为保障公路的建设质量、降低修路成本、在不增加乡村负债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了管护力度,提高了养护经费的使用效益。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2019年共拆除新建农村公路危桥2座,分别为西大寺桥和惠北主路排水沟桥。对平黄公路、灵宝公路、太沙公路、下庙中心路、杨红公路、周城管理和陶左公路总计7条48公里县、乡公路沿线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共增设标志牌134块、波形梁护栏11800米,道口标注120根、示警桩150根、标线576平方米、路肩加宽回填土方16225立方米和处治平交道口1处。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通过落实“四好农村公路”要求,高标准推进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项目,对农村地区产业结构和经济规模空间布局的变化起到了引导作用,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升级与资源开发。活跃了农村人口、物资和信息的流动,更近一步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农村环境的改善以及农民收入的增加,助推了乡村振兴。通过改善贫困村的道路落后状况,充分发挥交通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2019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自评结果为“优”。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根据自评结果及以往年度重点绩效评价小组对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情况,申请将该专项作为常规延续性项目继续保留。为建设“四好农村公路”,推进精准扶贫,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申请进一步加大投入。

七、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劳动力、建材成本的上升,修建农村公路的成本不断增加,但财政安排的农村公路总量偏小、补助标准偏低。

(二)相关建议

增加农村公路专项资金预算,提高农村公路修建和养护的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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