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罗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关于公布平罗县水土保持工作站2023年部门决算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平罗县2023年决算已经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2024年8月5日按照县财政局印发的《关于批复2023年度平罗县本级部门决算的通知》(二级单位应是:2024年8月12日按照县水务局印发的《关于批复2023年度平罗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决算的通知》),现将平罗县水土保持工作站2023年部门决算通告如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2023年度平罗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决算
平罗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2024年8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