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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2017年县本级支出预算情况的公开
调整2017年县本级支出预算情况的公开
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调整2017年本级支出预算,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由于2017年自治区对区级以下法院、检察院财务由自治区统一管理,支出由自治区本级安排,县财政不再安排支出;为此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2017年本级支出预算中安排的2017年法院、检察院各项支出2626万元进行调减。
调整后,2017年县本级年初预算支出由161078万元调整为1584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134978万元调整为1323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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