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221086/2021-00005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年04月1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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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平罗县农改中心 | 责任部门 | 平罗县农改中心 |
我中心于2021年3月起草了《平罗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现将有关制定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健康有序发展,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2021年3月初县农改中心开始起草《平罗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后经多次讨论修改形成送审稿,报四套班子领导及县有关部门、乡(镇)征求意见,反馈无意见。
三、文件主要内容
《平罗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共六个章节二十条内容。第一章为总则,主要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及原则等内容进行阐述;第二章为机构职能,对平罗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能 作了明确规定;第三章为交易品种,涵盖了所有涉农交易品种,所涉及的交易品种的交易必须经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进行交易鉴证;第四章为交易程序,对出(受)让方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时应提交资料及交易步骤进行规范;第五章为交易监管,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进行监管,加大监管力度;第六章附则,明确该办法施行时间。
平罗县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