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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9/2021-0000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陶乐镇 成文日期: 2021年01月26日
标  题: 关于严厉打击畜禽屠宰违法行为的通知
发文字号: 陶政发〔2021〕9号 签发人:杜涛 有效性: 有效

关于严厉打击畜禽屠宰违法行为的通知

陶政发〔2021〕9号 签发人:杜涛

各村(居):

为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管理,规范肉品市场秩序,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将严厉打击畜禽屠宰违法行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打击畜禽屠宰违法行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杜  涛        陶乐镇镇长

副组长:丁光山        陶乐镇武装部部长

成  员:吴军平、汤东尧、陈生龙、范胜男、各村(居)主任、王苗苗、张刘鑫。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畜牧站,主任由丁光山同志兼任,负责协调、督查、监管等日常工作。

二、加大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通过微信转发、发放宣传册的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各村居告知群众私屠滥宰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以及带来的食品安全危害,做到广泛宣传,及时摸排,并将巡查记录形成影相资料,上报畜牧站。发动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公开曝光恶意私屠滥宰行为,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营造浓厚的宣传和舆论氛围。

三、加强摸排巡查,依法综合整治。做好摸排私屠滥宰窝点统计工作,坚持定期和不定期突击检查相结合,加大对辖区私屠点和私屠滥宰易发多发区域的排查和巡查力度,深入整治违法屠宰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彻底捣毁私屠滥宰窝点。对涉嫌非法售后、贩卖、屠宰病死畜禽,私设畜禽屠宰厂(场), 加工制售病死肉产品的犯罪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各村居指定专人负责汇总、上报工作,并将工作人员信息于1月27日报镇畜牧站。

四、完善长效机制,加大考核力度。进一步规范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发现辖区内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按规定及时做好无害化处理,坚决杜绝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餐厅。对发现有畜禽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的和随意丢弃病死动物尸体的要及时制止其违法行为,要及时核查制止和处置。由畜牧站牵头负责与各养殖户及肉品经营网点签订严厉打击畜禽屠宰违法行为责任书。镇畜禽屠宰违法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畜禽私屠滥宰工作不力及畜禽私屠滥字行为突出的村(居)进行全镇通报,对职责不清,存在监管漏洞的村(居)进行约谈,并纳入年终效能考核中。

附件:陶乐镇畜禽私屠滥宰摸排表

平罗县陶乐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5日

平罗县陶乐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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