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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陶乐镇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委会2020年第四次全体会议决定事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陶政发〔2021〕10号 签发人:杜涛
各村(居)、驻镇单位:
现将《陶乐镇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委会2020年第四次全体会议决定事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相关工作。
平罗县陶乐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陶乐镇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委会2020年
第四次全体会议决定事项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委会2020年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按照《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委会2020年第四次全体会议决定事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平安办〔2021〕2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狠抓责任落实,齐抓共管守底线
(一)守土尽责、失职追责。各村(居)要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政治责任,要抓分析研判、抓隐患排查、抓风险防控,把风险想在前、把漏洞补在前、把工作做在前。
(二)人人有责、全员负责。各村(居)、驻镇单位牢牢抓住企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指导监督企业建立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体系一竿子插到底,明确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一个人,做到规章制度到位、管理约束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系数。
(三)知责明责、履责担责。各村(居)、驻镇单位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强化预报预警,及时上报信息,快速响应救援,高效处置事故,合力守好安全底线、筑牢安全防线。
二、毫不松懈整治风险隐患
(一)狠抓工程建设安全。对已停工的工程项目,要督促企业落实好停工安全措施,清除现场大型设备、临时设备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对仍在施工的项目,要严格履行施工工序,加强现场管理,落实特殊作业审批制度,严防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风险,坚决防止抢工期、赶进度引发事故。
(二)加强大型活动及旅游场所的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严把属地审批“第一道关口”,不搞大型节庆活动,严防聚集性风险。对旅游景区、民宿等开展全面排查,加强高风险旅游项目、大型游乐设施、封闭式场馆的安全管控,对存在风险隐患的,要限期整改,坚决防止“带病运行”。
(三)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坚持预防为主,加快治理道路严重安全隐患,强化“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管理,抓好雨雪冰冻天气和事故多发路段的秩序管控,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四)严防火灾事故。持续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加大重点林区巡查力度,全天候严密管控火源,特别要重视农村、老旧小区、“多合一”场所的火患治理,确保火情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
(五)加大安全生产排查、疫情防控工作力度。自然灾害、烟花爆竹、电力等领域,也要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把防控措施逐一落实到位。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加大重点场所、重点人群、进口货物防控力度,慎终如始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三、落实时间
2020年12月26日至2021年3月15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认真部署。各村(居)、驻镇单位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委会2020年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及时学习自治区安委会主任、各副主任讲话,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对标对表安全工作任务分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统筹推进,确保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严格检查监督,闭环管理。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原则,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销号制度,逐条复查确保闭环,对重大隐患要纳入三年行动“两个清单”管理,落实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时限等。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向有关执法部门反映,确保整改到位。
平罗县陶乐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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