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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53/2021-00017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1月21日
标  题: 关于做好2021年平罗县政府储备冻猪肉投放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商务发〔2021〕6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做好2021年平罗县政府储备冻猪肉投放工作的通知

平商务发〔2021〕6号

为确保春节期间全县肉品供应,维护肉品价格稳定,切实保障民生。根据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平罗县2020年冻猪肉储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平罗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在春节期间对我县政府储备冻猪肉进行投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储备企业及数量此次投放县级政府储备冻猪肉企业为平罗县守江生猪定点屠宰场,计划投放数量是35吨。

(二)投放企业及时间在平罗县上海百联超市、平罗县永商百联超市等6个商业信誉好、具有自动电子收款设备的大中型网点实施2021年春节期间政府储备冻猪肉集中投放。自2021年1月25日—2021年2月11日,共计18天。

(三)投放价格。政府储备冻猪肉投放价格以44元/公斤标准进行投放,投放点不得加价销售储备冻猪肉,投放对象为居民个人,并实行限量供应,每人每次限购3公斤

二、投放补贴及结算价格

各投放点的投放补贴为6元/公斤,投放补贴在结算时自动扣除,投放企业结算价格为38元/公斤。

三、配送补贴

储备企业将冻猪肉配送至各投放点,配送费按200元/吨进行补贴,在投放结束后,以实际投送量为准给予补贴。

四、工作要求

1.平罗县守江生猪定点屠宰场要认真做好出库登记手续(保留好相关出库凭证),并负责货款结算及催收账款等相关工作。

2.投放冻猪肉必须经检验检疫合格,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供货加工要求。

3.各投放点要确保投放的肉品品质,不得惜售,不得“一品两价”,不得搭售非储备肉品。

4.定点投放储备冻猪肉的企业每日将前一日的进销数据,统计汇总报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同时做好进销台账。销售数据以本单位收银系统数据为准,不得弄虚作假。投放工作结束后,正式报表签字盖章一式两份报送至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5.承担储备冻猪肉投放的网点同时统一悬挂“政府储备肉投放点”,落款单位为“平罗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在超市内设置专区、专柜;在专区内制作设置政府储备肉价格公示牌,明确投放储备肉的价格;统一制作摆放“举报投诉台”,字样为:政府储备投放举报投诉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县市场监管局,举报投诉电话6095148、12315

6.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场监管局对此次投放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投放工作平稳有序,取得实效。

联系人:赵艳丽    联系电话:6095148

附件:平罗县2021年政府储备冻猪肉投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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