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获得文广局政务公开信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办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平罗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政务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详见《平罗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2、公开形式: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机关受理点公开两种形式,辅之以新闻发布会、报纸、两微一端以及便民资料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陆平罗县政府信息网(网址:http://www.nxpl.gov.cn/),也可到文广局社会管理办公室查询。
3、公开时限: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按规定公开,最迟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平罗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办公地址:平罗县西区宝丰路政务服务中心8楼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 14:30--18:30
冬季:8:30--12:00; 14:00--18:00
联系电话:0952—6093600
传 真:0952—6093711
电子邮箱:plxwgj@163.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应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填写《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如: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等。
(1)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平罗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局社会管理办公室),当面提出申请。
(2)网络申请:
将申请报告和《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平罗县文化旅游广电局电子邮箱。电子邮箱:plxwgj@163.com(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 14:30--18:30
冬季:8:30--12:00; 14:00--18:00)
(3)信函申请:
将申请报告和《申请表》寄至平罗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局综合管理办公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公开申请”字样。
2、申请处理:
(1)县文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要件不完善将退回申请人予以补正。
(2)对符合申请条件的,能够当场回复的当场予以回复,不能当场回复的一般在15日内予以回复。
(3)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对不属于本部门掌握的政府信息,县文广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务信息的公开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相关部门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县文广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没有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平罗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待调查核实后作出适当处理。
监督电话:0952—6093720
本《指南》由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