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的你,请勿私占公共停车位!

时间:2024-08-29
来源:平罗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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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在县城大街小巷走访时看到,大多数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都能按照停车标识,整齐停放,但仍存在个别停车位被占用的现象,影响车主停车和城市文明形象。 

在阳光城市花园西门一商铺门口,一辆轿车停放在简易凉棚下,占用公共停车位;在家和春天西区北门、金顺苑小区门口等处的公共泊车位上,电动车横停竖放,占用停车位。

在东风路汇融新天地广场对面,商家门口的停车位被一个黑色垃圾桶占用。同样,在翰林大街、星海北园南门口、祥云花园门口等地,均存在用阻车石、锥桶、电动车、杂物等占用停车位的现象。

公共停车泊位是面向公众、为民服务而设立的,相关部门提醒,道路上施划的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不属于任何单位或个人私有,严禁私自非法占用。同时,呼吁广大市民规范停好车、放好物,向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现象说“不”,共同营造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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