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平罗县多人因自己的银行卡涉案被拘留!

时间:2023-10-25
来源:平罗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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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需“出售”或“借用”

你的银行卡、电话卡

就可以获得上百甚至上千元的报酬

躺着就可以轻松赚钱?

“谁开卡谁负责”

近日

平罗县多人因

出租、出借、出售本人名下银行卡

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10月初

平罗县高庄乡王某某因手头紧

联系到了一个自称有“来钱路子”的朋友

对方称将自己的银行卡借其使用

可以得到1000元好处费

王某某询问对方使用自己银行卡做什么时

朋友称“只是走个账  刷刷流水”

面对如此轻易地赚钱方法

王某某随即按对方的要求

将自己的银行卡、密码

和收取验证码的手机

一并交给对方使用

第二天一早

对方将手机、银行卡和1000元现金交还给他

王某某拿着轻松“赚取”的1000元正开心时

他收到了一条

“银行卡因涉嫌电信网络诈骗被冻结停止使用”

的短信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平罗县公安局依法对王某某作出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元

并处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

城关镇王某因贷款到期急需用钱

便通过网络广告添加了某信贷公司客户经理

对方声称无抵押、无担保便可放款

王某按照对方要求提供了

自己的手机和银行卡交易密码

两小时后

王某收到了银行发来的止付提示

一分钱也没有贷到的王某

直到民警上门找到她时

才知道对方用自己的银行卡

竟然刷了16万元的流水

而她本人也因

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

电信短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

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

被平罗县公安局给予拘留5日

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买卖银行卡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切勿因小失大。

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法》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1、将实名办理电话卡、银行卡、对公账户提供给诈骗人员使用,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将可能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受到法律制裁。切勿因占小便宜,惹上大麻烦,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坚决不当犯罪分子的帮凶。

2、请身份证有遗失经历、前期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居民朋友,查询一下自己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如有请及时注销处理。

下一步

平罗公安将继续强化打击力度

纵深推进“断卡”行动

始终保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高压势头

全面打击本地开卡、收卡、贩卡等

涉“两卡”犯罪团伙

坚决斩断犯罪链条

铲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滋生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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