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三举措”奏响和谐劳动关系“新乐章”

时间:2024-08-29
来源:平罗县融媒体中心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平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着力提升调解仲裁服务基层治理效能,不断增强企业用工法治意识,丰富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实践,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环境。

开展仲裁员联系服务企业活动。开展政策解读大讲堂,由劳动关系协调员、仲裁员针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以案释法,进一步指导和帮助完善用工管理制度。举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通过邀请律师、劳动关系协调员、仲裁员等,从企业用工角度出发,结合各相关部门法律规范,详细分析企业用工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进一步提高企业依法用工规范的法律意识。

积极探索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方式。与县司法局对接,安排工作人员进驻新业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通过实地走访、深入摸排、定期排查,及时了解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的法治“急难愁盼”问题,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

开展“劳动维权+就业帮扶”活动。以劳动仲裁、劳动保障维权一站式窗口为抓手,在一窗办理维权业务的基础上拓展就业帮扶服务。打造“调解+仲裁+就业+社保”的一站式服务模式,对涉劳动争议案件有就业需求的失业劳动者现场精准提供就业指导服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