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丨平罗县:宪法宣传 与法同行
“这个活动办得好,我们要多学习,不能当法盲……”初冬的灵沙乡寒气袭人,但农贸市场里却是一派火热,“12·4”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正在这里如火如荼地进行,赶大集的群众在这里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公安局等单位联合在灵沙乡农贸市场开展“12·4”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毒品很有可能伪装成香烟,所以我们要提高警惕……”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以案释法、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共同开展普法宣传,形成宪法宣传强大声势,让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
参加活动的群众金丽萍说:“今天我来灵沙乡赶集,正好碰到平罗各单位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人员给我们送了小礼物,还给我们讲解了交通安全、灌溉节约用水等知识。通过这次宣传,我们受益匪浅。”
另一位群众高杰说:“感觉这个活动开展得比较好,这样能让我们广大群众切实参与到法律进乡村、进社区的相关活动中。”
据了解,我县“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时间为12月1日至7日。活动期间,全县30家单位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主题,联合开展“12·4”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暨法治文化演出,开展宪法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等丰富多彩的集中学习宣传活动,不断掀起学习宣传宪法热潮,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