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查处情况一览表(十八)
序号 | 受理编号 | 地市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责任单位 | 查处报告 | 备注 |
6 | 1324 | 石嘴山市 | 通伏乡金堂桥村三队养猪场散发臭味,猪粪排放至养猪场旁的中心沟。 | 平罗县 | 大气垃圾 |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投诉人反映的通伏乡金堂桥村三队养猪场,实为通伏乡金堂桥村九队村民陈建华利用庭院建设的养猪场。陈建华在自家院落外西侧空地建设2座半封闭式猪舍,共18间,总面积约140平方米,圈舍地面经混凝土硬化,现存栏生猪35头。陈建华养猪场系庭院养殖,未取得相关养殖手续。猪圈猪粪及尿液清理不及时,猪圈围墙外及猪圈南侧中心沟边存在堆放猪粪情况,恶臭气味逸散。 | 属实 | 针对陈建华养猪场猪的粪便、尿液清理不及时、处置不规范、逸散恶臭气味问题,平罗县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7月3日下达了《平罗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平环改字〔2018〕214号),责令陈建华立即对养猪圈舍内外粪污进行彻底清理,定期对猪圈舍消毒处理,并在30日内对现存栏育成猪全部出售。目前,陈建华已对猪圈内外粪污进行清理,并喷洒除臭剂消除气味。 | 此转办件已办结,未启动问责程序。 | 平罗县委县政府 |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第1324号转办事项查处整改情况的报告 (石政环督字 ﹝2018﹞195号) | |
7 | 1325 | 石嘴山市 | 老三排沟沙湖段鱼池污水直排。 | 平罗县 | 水 |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投诉人反映的老三排沟沙湖段分为两段:一是玉皇阁大道和三排交会处至高速公路姚伏收费站段;二是沙湖旅游区景观大道至姚汝路段。玉皇阁大道和三排交会处至高速公路姚伏收费站段现有平罗县繁荣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繁荣水产公司”)和平罗县李永新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李永新水产公司”),2家公司正常养鱼,鱼池面积分别为350亩、800亩。沙湖旅游区景观大道至姚汝路段现有雷登文、付世洪、付前钊、雷登双、张海洋5家鱼池,面积分别为160亩、200亩、200亩、150亩、150亩。这5家鱼池位于老三排水沟两侧,排水沟的排水主要是鱼池的渗水和农田及典农河的退水。近几年因水源紧缺,各水产公司和鱼池用水主要从三排抽水补充,同时添加其他生物菌进行肥水,鱼池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繁荣水产公司主要抽取瀚泉海、三排和唐徕渠水补充用水,鱼池旁排水沟内有渗水;李永新水产公司主要抽取地下水和排水沟农田退水补充鱼池用水,鱼池旁排水沟内有渗水,2家公司鱼池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巡查未发现排水口。平罗县环境监测站于7月4日对繁荣水产公司和李永新水产公司鱼池旁的排水沟进行取样监测,结果显示:繁荣水产公司排水沟水体化学需氧量超标3.35倍、氨氮超标4.94倍;李永新水产公司排水沟化学需氧量超标2.85倍、氨氮超标4.14倍。虽未发现鱼池直排污水,但监测结果证实鱼池渗水超标。 | 基本属实 | 针对检查情况,平罗县环境保护局和平罗县水产中心及沙湖渔业公司现场责令繁荣水产公司、李永新水产公司和雷登文、付世洪、付前钊、雷登双、张海洋5家鱼池负责人加强管理,严禁向第三排水沟排放废水。 | 此转办件已办结,未启动问责程序。 | 平罗县委县政府 |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第1325号转办事项查处整改情况的报告 (石政环督字 ﹝2018﹞196号) | |
注:1.标*的问题是督察组重点关注的问题;
2.污染类型包括水、大气、土壤、生态、重金属、垃圾、噪声、油烟、扬尘、其他; 3.问责情况:具体问责情形及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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