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一线党旗红 | 平罗县“三点发力”选优建强驻村工作队伍
今年以来,平罗县聚焦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在选优队伍、强化管理、落实保障上下功夫,选优建强驻村干部队伍,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力。
平罗县坚持把政治素质好、综合能力强、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等作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必备素质和重要标准,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向全县广发“招募令”,动员118名党员干部踊跃报名参与,党组织根据报名情况筛选确定人选,有效提升选人精度和准度,确保选能人、选对人。统筹自治区、市、县、乡四级力量,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162名,按照人岗相适原则,聚焦村级产业发展、乡村治理等需求,将选派干部科学分配到村,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人力支撑。
严格落实《关于印发<石嘴山市选派乡镇党委挂职副书记及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立考勤、请销假、工作报告、纪律约束等制度,由平罗县委组织部、平罗县农业农村局、乡镇等共同对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进行管理,派出单位履行跟踪管理职责,全面优化管理方式、提升监督效能。同时,采取半年工作述职和民主测评、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驻村帮扶进行综合评价,并把评价结果作为提拔任用、职级晋升、表彰嘉奖等的参考指标,进一步激励驻村干部担当作为。
同时,平罗县发挥派出单位指挥部、协调部、保障部的作用,落实项目、资金、责任“三个捆绑”,每年为每个驻村工作队安排不少于1万元的工作经费,保留原职务职级、岗位等级,继续享受原单位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伙食补助、交通补助,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并每年组织体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有效保障驻村干部的日常工作和文化生活。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围绕农村基层党建重点任务、乡村治理等内容,对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开展全方位培训,帮助其迅速适应岗位,找准工作方向,全身心投入乡村振兴事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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