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评优亮丑”活动互联网评议办法
一、评议对象
本次互联网评议的参评单位为平罗县各乡镇、县直部门(单位)、政务服务中心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事窗口,共计212个参评单位。
二、评议程序
为做好此次“评优亮丑”活动,提高评议人员对我县各部门、各单位工作的了解度,县网信办在我县政府网站开设专栏,并将各部门、各乡镇、各办事窗口的工作总结上传至专栏内供评议人员浏览查看。
1.评议时间:活动启动日至2018年11月20日晚24点。
2.参评方法:在有效评议时间内,任何个人均可通过微信、手机、电脑等方式参与,分别对212个单位评议“满意”和“不满意”。为了防止恶意评议和刷分,系统设置必须全部完成212个单位的评议才能提交电子问卷,并对终端设备的答题次数进行了限制,每台电脑或手机只有1次评议机会。
3.汇总结果:根据文件要求,互联网评议工作将于6月底和11月底分别汇总各单位数据,并上报“评优亮丑”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三、评分办法
分数公式:单位最终评议分数=100分×满意度比例*40%(结果保留4位小数)。
指标解释:
1.“满意度比例”:(单位获得“满意”评分的次数)÷(总评议人数)*100%。
2.“40%”:互联网评议分数在“评优亮丑”活动中所占分值比例。
例如:有100个人为A单位进行了网络评议,其中92人打 “满意”,8人打“不满意”,则A单位的“满意度比例”为92÷100*100%=92%,则A单位最终互联网评议分数为:100*92%*40%=36.8分。
四、数据保密
问卷系统对所有参与互联网评议人员的个人信息、设备信息、登陆信息等数据进行匿名处理,任何单位、个人及系统管理员均无法查看。县网信办每月向“评优亮丑”领导小组汇报评议进展情况,并随时接受领导小组对系统后台操作及数据运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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