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互联网+大数据”评议实施方案

时间:2018-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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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关于印发<平罗县开展“评优亮丑”活动实施方案>》(平党办发〔2018〕43号)通知要求,现就平罗县“互联网+大数据”评议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议内容

  (一)开展网络在线评议,由群众对62个乡镇、县直部门(单位)和150个办事窗口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由县网信办负责。

  (二)对62个乡镇、县直部门(单位)办理12345便民服务热线情况进行考评,以市政务服务中心系统平台反馈数据为准。

  (三)对62个乡镇、县直部门(单位)办理书记信箱、县长信箱群众来信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由县网信办负责统计。

  (四)对62个乡镇、县直部门(单位)办理石嘴山人民议政网群众诉求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由县网信办负责。

  二、 评议方法

  (一)群众满意度在线评议 

  1.对乡镇、县直部门(单位)满意度在线评议(30分) 

  在平罗县人民政府网开设群众满意度网络在线评议专栏,分别于6月份、11月份开展评议,在线投票时间为20日。满意30分,较满意15分,不满意0分,不了解不计分。

  2.对政务服务中心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事窗口满意度在线评议(80分) 

  在平罗县人民政府网开设群众满意度网络在线评议专栏,分别于6月份、11月份开展评议。满意80分,较满意40分,不满意0分,不了解不计分。

  (二)办理12345便民服务热线群众来电情况考评(20分) 

  由市政务服务中心根据考核细则对平罗县各部门(单位)办理石嘴山12345便民服务热线诉求工单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并以反馈结果作为考核依据进行评分。

  测评标准:考核得分为95分以上的部门(单位)赋20分,考核得分为94-87分以上的赋15分,考核得分为86-75分以上的赋10分,考核得分为74-60分以上的赋5分,考核得分为59分以下的部门(单位)不得分。

  (三)办理书记信箱、县长信箱群众来信情况考评(30分) 

  由两办督查室对各部门(单位)办理平罗县人民政府网书记信箱、县长信箱群众来信情况进行测评,由县网信办汇总。

  对不承担书记信箱、县长信箱、石嘴山人民议政网群众诉求的单位,得分为所有参评单位和科室(站所)得分的平均分。

  测评标准: 

  1.办件量(10分)。按照书记信箱、县长信箱各承办单位的承办事项总量进行排名,按照[(参评单位数+1-排名)*10/参评单位数]进行换算赋分。

  2.日常情况掌握(20分)。日常群众诉求推诿扯皮的单位扣10分;群众诉求办理敷衍、应付、回复内容生硬的单位扣10分;群众多次投诉只回复不办事的单位扣10分;其它情形(最高扣20分)。

  (四)办理石嘴山人民议政网群众来贴情况考评(20分) 

  1.办件量(5分)。按照人民议政网各承办单位的承办事项总量进行排名,按照[(参评单位数+1-排名)*10/参评单位数]进行换算赋分。

  2.按时办结率(5分)。以各乡镇、县直部门(单位)办理石嘴山人民议政网群众诉求办结率为考核依据,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打分。

  测评标准:按时办结率为80%—100%的部门(单位)赋5分;按时办结率为60%—79%的部门(单位)赋4分;年度办件量为0的单位赋3分;按时办结率为60%以下的部门(单位)赋2分;按时办结率为0%的部门(单位)赋0分。

  3.人民议政网季通报情况(10分)。以县网信办每季度《石嘴山人民议政网网民来帖办理情况季度通报》为考核依据,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打分。

  测评标准:季通报中因各种原因被通报的,一次扣2.5分。

  石嘴山人民议政网群众诉求的单位,得分为所有参评单位和科室(站所)得分的平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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