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中共平罗县统计局党组关于对十五届县委 第二轮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的公示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至9月,十五届县委第二轮第三巡察组进驻我局开展巡察工作。2022年11月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反馈巡察意见,县统计局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改,按照《关于印发<巡察县统计局党组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等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示。
一、强化思想认识,以务实的举措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领导小组。收到反馈后,局党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第一时间就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二)细化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按照巡察反馈要求,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剖析深层次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整改期限,全面推进巡察反馈存在的各类问题的整改落实。
(三)建立健全制度建设,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坚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利的举措,认真对待巡察反馈的每一个问题,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着力推动建立和完善“管长远”的制度机制。
二、强化直面问题能力,以扎实的作风逐条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
(一)聚焦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统计现代化改革不深入。一是贯彻执行不够到位。二是服务经济发展有差距。三是沟通协调机制不健全。
针对贯彻执行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化统计法律法规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的贯彻学习,分别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例会上进行再学习再巩固,班子成员带头围绕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开展交流研讨,撰写交流发言材料3篇,切实将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从学习上提升,从思想上警醒,从行动上落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强化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和《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学习贯彻。结合我县统计工作实际,拟定《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经局内征求意见、集中讨论、修改完善后,现已将初稿呈报政府办,待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印发。
针对服务经济发展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统计分析,2022年全年完成统计分析报告20篇,其中,工业7篇,固定资产投资、商贸、农业、能源各2篇,房地产建筑业1篇,综合性分析报告4篇,被县委主要领导批示2篇,着力在提升统计分析报告上下功夫。深入分析2022全年县域经济,撰写高质量的综合、投资、工业、消费等年度分析报告8篇,形成2022年全县经济运行情况系列分析报告汇编呈送县委、县政府,确保经济运行分析对标对表,精准分析,科学预判,充分发挥统计工作“预警器”“风向标”等参谋助手作用。二是强化数据质量核查和统计业务指导等工作,聚焦“六新六特六优”产业、“9+3”重点产业加强调查研究,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等专业分别深入润阳新材料等企业开展专题调研,撰写形成调研报告2篇,切实将实情摸清在一线、将情况掌握在一线。每年按照县委、县政府信息调研工作相关要求,围绕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重点产业等重点方向制定专题调研计划,扩大调研范围,扩宽调研路径,切实服务县委、县政府决策,全局每年形成调研报告不少于8篇。三是强化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质量核查。一方面配合国家统计局扎实做好国家层面的数据质量核查,2022年国家数据质量核查54次,涉及项目30个,留存电子档案54份,针对有差错的企业采取立行立改措施,确保数据准确上报。另一方面扎实做好自主核查,在报表期、报表后开展不定期的自主核查,2022年,共计开展自主核查150次,涉及项目146个,均已完整、准确保留纸质版核查档案。继续严格执行数据质量管理相关制度,加强统计数据管理,确保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针对沟通协调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统计联网直报要求,扎实开展农业、工业、投资、能源、劳资、商贸等统计联网直报数据上报工作,仅在报表期内要求统计员开展统计联网直报数据上报,未增加过报表内容以外的报表要求。二是强化沟通协作,2022年以来,与发改、工信、审批、商务、财政、住建等部门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工业企业入退库、促消费等工作内容进行沟通对接,积极建言献策。主动协助工信局按照《关于成立重点工业企业进规入库包抓工作专班的通知》文件要求,深入企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入库指导,顺利完成30家工业企业的进规入库工作。积极配合商务局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摸排培育入限企业,实时监测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运行情况,新增限上商贸单位19家,扩大限上单位提高对全县社零总额的贡献。积极配合发改局,对“十四五”规划、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估指标等内容主动建言,逐步形成“统计一盘棋”工作格局。通过各部门通力协作,2022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等主要经济指标均高于全区、全市平均水平,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位列全区第一,创近年来最好成绩。三是加强数据共享。全年编印《平罗统计监测快报》10期共计1200份,呈送至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发放至发改、工信、财政、商务、税务等20余个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共享统计信息数据。整理《平罗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2022年全县经济运行情况报告作为县人代会会务资料,为人大代表了解县情、参政履职提供数据参考。
2.统计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一是依法治统能力不强。二是统计执法程序不规范。三是统计执法督导责任落实不到位。
针对依法治统能力不强的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对接组织部、党校等部门,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常态化,局党组书记、局长杜艳红应邀在县委党校以《统计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为题,为2022年“补钙工程”培训班学员作专题授课,受益学员50余人次,将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年轻干部的“营养剂”。对接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分别将统计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列入2023年度县政府常务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县干部培训等内容,推进全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意识,共同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二是扎实开展星级企业评定工作,下发统计诚信单位评定工作流程,积极宣传统计诚信单位创建工作,2022年,全区4家企业被命名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五星级统计诚信单位”,平罗县的宁夏吉元冶金集团有限公司在列其中。截止目前,全县先后被命名“五星级统计诚信单位”7家,进一步营造了浓厚的诚信统计工作氛围。三是修订完善《平罗县统计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发挥制度的约束性和执行力。拟定《<平罗县统计局行政执法规范用语>等相关制度及清单》,进一步细化统计法治工作流程,规范统计执法,让依规执法、科学执法高效开展。
针对统计执法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对接自治区、市统计执法监督局学习、借鉴统计执法流程、案卷整理等工作要求,严格统计执法影像资料归档,对2021年以来的30件统计执法影像资料进行梳理,采购统计执法影像资料留存专用硬盘,规范存档,长期保存。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执法检查结束后及时存档音像资料。二是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每年根据自治区、市统计局执法检查计划和全县“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制定“双随机”检查方案,明确检查数量和比例,与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同部署、同开展,确保专业、高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三是组织统计干部尤其是法治专干认真学习《<平罗县统计局行政执法规范用语>等相关制度及清单》,对规范填写处罚卷宗等法治工作进行明确指导,具有丰富的指导性意义。同时,督促法治人员严格执行“三级审核”机制,确保执法全过程记录准确无误。
针对统计执法督导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统计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于1月9日面向全局统计干部开展了“依法统计 依法治统”专题培训班,于2月10日邀请市局法治专业人员针对部分企业统计人员开展“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增强统计法治意识”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了统计干部、统计人员对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了法治意识,强化了法治思维。二是组织工业、服务业、农业等专业工作人员参加全区专业视频培训,提高统计员工作效率和业务能力,在提升个人统计业务能力的同时,扎实召开好全县统计年报培训,分别于2月9日、2月10日召开了贸易、劳资统计专业年报培训会,培训人次近百人。三是经各专业反复审核,修订完善《平罗县统计数据质量控制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办法》开展数据采集、审核、核算、评定以及业务指导等工作,强化数据质量管控。四是加大大型普查经费保障,对于即将开展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申请专项资金100万元,拟招聘工业专干一名,选优配强两员队伍,确保普查进度和质量两手抓。五是强化数据预警预判能力,针对县域经济发展的短板弱项及时开展数据分析研判,通过撰写各专业分析报告提出切实可行的补短板建议举措,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平罗发布”发布《全县2022年经济运行总体平稳质量效益稳步提升》被广泛转载。
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一是防范和惩治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风险意识不强。二是统计年鉴发行未报审批。
针对防范和惩治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风险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一是始终坚持数字“红线”,质量“底线”,强化落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将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干部理论学习必学议题,开展统计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不断加强统计法治意识。二是不断完善统计信用档案,补充2020、2021、2022年度统计人员信用评价工作档案,加强统计信用档案管理,确保一人一档,各专业督促新更换统计人员及时填写诚信档案,并交由法规专业统一归档。三是在涉及岗位调整的过程中,由业务分管领导监督,及时进行统计资料的交接、归档,并填写纸质版档案移交清单,同时,监督离岗人员签订离岗保密承诺书,确保档案资料安全完整。四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统计队伍建设的通知》,进一步稳定乡镇统计专干队伍,常态化落实好乡镇更换统计人员需征求统计部门意见这一制度性约束,确保统计队伍的稳定性。2022年以来各乡镇更换统计人员3人次,全部提交书面征求意见函并进行函复。
针对统计年鉴发行未报审批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例会深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管理条例》,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为规范印刷统计年鉴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积极对接县委宣传部,了解印刷品印刷注意事项和工作流程,召开党组会议提前研究2021年度《统计年鉴》印刷工作,明确印刷厂家、数量、单价等事宜,为全面做好2021年度《统计年鉴》印刷工作做好准备工作,确保今后此类问题不再出现。
4.意识形态责任制压得不实。一是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二是“三审三校”制度执行有差距。三是保密工作意识不强。
针对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1人,意识形态工作专干1人,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工作局面,全力抓好意识形态各领域工作。二是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纳入班子述职报告、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以及述职述责述廉述法报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重要内容,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水平。三是将干部职工撰写信息、总结、报告中出现“不规范性表述”“错别字”等纳入干部信息管理考核制度中,将信息管理与干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挂钩。
针对“三审三校”制度执行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一名行政编制人员从事信息审核发布工作,对信息、分析报告进行严格审核,把好语言关、文字关、政治关,对上报信息、分析报告进行归档保存,确保提高审核质量。二是抓好抓细政务信息公开处理工作,维护信息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把好“出口关”,进一步助推政务信息处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针对保密工作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保密工作责任,及时印发《关于调整局属各科室、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的通知》(平统党组发〔2022〕19号),将保密工作纳入班子成员分工、干部岗位安排,明确保密工作责任。二是组织全体在编干部职工强化保密知识学习,要求保密专职人员勤学习勤请教,不断规范保密工作流程。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一是“一把手”履职担当不够。二是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不到位。
针对“一把手”履职担当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指导手册》、“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责任清单、“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开展党内谈话责任清单等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议、干部例会等学习议题,于1月9日分别召开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例会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传达学习,增强履职担当能力,“一把手”责任意识,监督意识更加明确,确保高标准开展局党组各项工作。二是强化思想认识,充分发挥局党组的监督管理作用,严肃、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今后工作中深入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梳理任务,明确局党组、“一把手”、班子成员岗位职责,确保做到岗责分明。
针对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谈心谈话,2022年全年开展“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谈话,“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谈心谈话6次,班子成员与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谈话7次,班子成员与党员干部之间谈心谈话10余次,确保党员干部将廉洁自律坚持到底,执行到底,确保全覆盖、无死角。二是督促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2022年,全年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4次,听取工作落实情况汇报2次。扎实开展了“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活动,切实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6.“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组会议议事决策制度,凡“三重一大”的财务问题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会议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二是利用党组会、干部例会强化学习了《平罗县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了议事规则、学习制度、调查和联系群众制度等内容,强化了党组工作水平,提升了各项工作履职能力。三是组织党务干部认真参加县委组织部组织的党务干部专题培训班,对会议记录相关内容进行了着重学习。对办公室人员力量进行加强,明确长期办公室工作人员3人,不断强化办公室工作力量。
7.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财务票据审核把关不严。二是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三是资金管理不规范。
针对财务票据审核把关不严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原始凭证,严格报销手续,对手续不全的凭证不予支付。二是强化财务制度建设,修改完善了《差旅费报销制度》《平罗县统计局会审会签审批制度》《平罗县统计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等财务制度,明确谁经手、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切实规范各类财务支出。三是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明确会计、出纳各一名,会计由一名财务工作经验丰富的老会计担任,出纳由一名新入职会计专业人员担任,“新老”结合,提高财务工作水平。督促财务人员强化学习,发扬勤学好问的精神和品质,争取建立一支学习型、专业型的会计人员队伍,提高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
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政府采购备案相关流程,加强业务工作水平。二是强化思想认识,提高财务人员业务工作技能,鼓励财务人员加强学习培训,经常性与财政部门的沟通交流,定期对会计凭证开展自查,确保严在日常、抓在经常,发现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针对资金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主动对接财政局及时调整资金用途,确保各项支出合规合理。
8.作风建设抓得不够实。一是干部日常管理不严。二是文风不实。
针对干部日常管理不严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平罗县统计局干部职工管理考核办法》,新增了干部外出管理、信息管理、值班管理、“三审三校”等内容,坚持用制度约束干部,管好行为,促进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了财务报销。一方面财务人员、外出报备管理人员加强审核,对报销手续严格进行报备、登记、审批。另一个方面是强化干部自觉性教育,干部差旅费报销严格按照实事求是、实报实销的原则,一经发现多报、虚报等情况例会通报批评,退回多报销差旅费。三是严格值班管理。坚持在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并主动对接县委办、县政府办等相关部门按照报送要求报送值班表,同时,对值班人员加强管理,将内部抽查与外部抽查相结合,一经发现不遵守值班制度的情况全局通报批评。四是加强跟踪督办。对业务工作受到通报、批评等情况的人员,一经核实,按照干部考核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问责。
针对文风不实的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在编人员从事发文等工作。全面梳理了2019年至2022年平统发文、平统党组发文,对出现文号、格式错误、语句不通、错别字、不规范表述等现象的全面整改,并及时案例经验,将经验转化为本领。二是规范文件管理,梳理了2022年度全年发文,对错误内容进行修正,对缺少审核的文件及时补充完善,确保今后发文工作严格经过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阅并签发。对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签字不齐全的一律不发文,确保高质量完成发文工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9.抓党建工作不够有力。一是“关键少数”作用发挥不到位。二是发展党员工作滞后。三是非党员参与党务工作。
针对“关键少数”作用发挥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思想政治引领作用,扎扎实实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扩大)会议集中学等,2022年度,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开展交流研讨6次,开展干部例会集中学习20次,不断提高学习实效,干部职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丰富学习形式,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等内容的学习,全年除开展集中学习外,组织开展实地参观学习3次,邀请讲师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的宣讲2次,不断在学思悟践上下功夫,深化学习效果,提高学习质量。三是扎实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将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作为提高干部职工统计业务能力的重要抓手和主要途径,组织开展农业专业、综合核算、房地产和建筑业专业“岗位大练兵”3次,在检验工作成效的同时将先进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与同事们分享,在互相分享中取长补短,提高统计业务工作水平。四是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例会等会议记录,明确专人及时、完整、准确做好会议记录。
针对发展党员工作滞后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年内接收预备党员1人,鼓励1名年轻干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对新入职干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及时督促完善档案资料,确保成熟一人发展一人。现有新增预备党员1人,入党积极分子1人。二是规范党费收缴,扎实开展“三会一课”工作,年初认真核算党员2023年党费情况,按照2023年度1月份工资情况精准核算党费,按月收缴,按季上报,确保党员党费收缴合规合理,科学精准。扎实开展好党员经常性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内组织生活。
针对非党员参与党务工作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党务干部后补梯队,形成“1+1”的工作格局,确保1名同志请假、外出期间另外一名党员同志及时递补开展党务工作,避免出现党务工作无人管、无人问,非党员参与党务工作等情况。二是规范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要求来强化落实,规范学习时间、学习内容、领学人等,对2022年度党员党内学习、党务工作等情况开展自查,未出现非党员参与党务工作的情形,确保全局组织工作合规合理。
10.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员党内组织生活。班子成员在202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其中包含个人财产、巡察整改、督查检查以及询函问责等情况,领导干部应报尽报,不隐瞒不掩饰,详细报告个人有关情况,切实做到了真诚坦诚。“一把手”对党员领导干部撰写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审核,对问题找的不准、原因分析不够到位、整改措施制定不够明确的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督促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二是认真开展党员“评星定格”等工作,将党员党费收缴、志愿服务、理论学习、考勤管理、交流发言材料报送等情况纳入党员“评星定格”中,对有负面情况的党员干部不予“亮红星”,并进行月度通报促星、季度张榜晒星,年终评议定格等内容。三是激发退休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主动性。组建微信群经常性的与退休党员进行沟通交流,定期发布线上学习材料,为退休党员征订《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书籍,并在微信群组及时发布集中学习会议议程、主题党日活动议程等内容,时刻提醒和督促退休党员参与组织生活。
11.党对工会工作领导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等内容,完善建立了《平罗县统计局工会财务会审会签制度》《平罗县统计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细则》等相关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加强支出管理,做到账目清楚,日清月结,并严格执行好“一事一议”“会审会签”制度,加强对经费实施细则的再学习。二是严格按照工会经费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工作,发挥好经审、财务监督作用,建立经费支出审查长效机制,用对用好工会经费,确保工会经费合理合规使用。
(四)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2.对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重视不够。一是上一轮巡察反馈“只有2人持有统计执法证,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统计局未及时向县委、县政府申请补充相关专业人员。二是上一轮巡察反馈“统计违法举报渠道不畅通”的问题整改不到位。2019年11月印发的《平罗县统计局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直到2022年1月才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举报渠道公告,且实施办法中的举报渠道与政府官网发布不一致,导致举报渠道不畅通。
整改情况:一是不断补充完善统计执法人员力量。2名持有国家执法证件的干部积极申报换领新证,持证有效期进一步延长。确定一名新考录公务员专职从事法治工作,从事法治工作满1年即可考取执法证,参与统计执法工作,进一步壮大统计执法队伍。按照申报考试要求,及时申报满足考证条件的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证申领考试,年底有望新增持有执法证人员1人。主动对接县委编办申请增加编制人数,充实统计执法力量,夯实统计执法基础。二是组织2名统计法治专干在石嘴山市统计局执法监督局对执法检查全过程进行学习了解,积极总结经验。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基础工作,加强对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等执法设备管理,确保统计执法检查全过程合法性、规范性、可回溯性。三是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定期在平罗县政府网站“公示公告”专栏及时更新统计违纪违法监督举报方式和举报渠道,在各专业微信、QQ群以群公告的形式发布《关于设立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举报渠道的公告》,15个微信、QQ群将《公告》内容设置为群公告,涵盖人数约500人,切实提高统计违纪违法举报渠道知晓度。
三、强化成果运用,以坚决的态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
平罗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等内容,始终坚持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促进各项统计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县统计局将持续在以下几个方面持续发力。一是坚持驰而不息,扎实推进后续整改。紧盯不能整改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加大整改力度,推动持续整改,创新工作方式,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二是坚持举一反三,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始终坚持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夯实各项统计工作基础,对存在问题整改坚持举一反三,切实推动统计工作提质增效。
中共平罗县统计局党组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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