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权力清单调整的公示
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8项审批事项进行调整的通知》(平政办发〔2025〕2号)以及《关于做好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县自然资源局认真对照划转职能情况,及时调整本部门的权力清单。
原有行政职权共278项(行政许可23项,行政处罚194项,行政强制14项,行政征收7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检查16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13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类4项)。此次共调整6项:
划入职权情况:行政许可类5项,事项名称: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基本编码:0114017000);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基本编码:0114018000);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基本编码:0112015000);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基本编码:0122001002);征占用湿地或利用湿地资源审批(基本编码:0122014002)。其他类1项,事项名称:规划条件变更审定(基本编码:1014031000)。
调整后共有行政职权284项,其中:行政许可28项,行政处罚194项,行政强制14项,行政征收7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检查16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13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类5项。
附件:平罗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共284项)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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