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关于限期认领无主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的公告
为规范我县户外广告设置,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 149-2021)的规定,现对一处权属不明的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公告,请所有权人限期认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施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平罗县鼓楼南街与翰林大街交会处(金三角加油站附近)。
设施特征:该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由一根立柱和二块牌面构成,牌面无广告画面,且已严重锈蚀。广告牌单面长约12m,宽约5m,立柱高约8.6m,广告牌面东侧垂直地面距离超出人行道外侧约1m。
二、认领期限及方式
请该设施的所有权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前往我单位办理认领手续或提出书面异议:
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广告设施的设置审批文件、产权证明、场地使用协议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所有权及合法权益的材料。
三、后续处理
凡在规定期限内无人认领,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我单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广告设施按无主物业依法予以处置。
联系单位:平罗县城市管理大队
联系地址:平罗县鼓楼南街272号北楼
联系电话:0952-6014033
特此公告
平罗县城市管理大队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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