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平罗县收回国有草原承包经营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依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平罗县开展了收回国有草原承包经营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前期风险调查和征求公众意见等有关工作公示如下。
一、事项名称
平罗县收回国有草原承包经营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事项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收回国有草原承包经营权工作。
三、征求公众意见
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项目相关利益群体意见,相关个人、群体、企事业单位对本项目有任何问题、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间,可以采取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反馈。
四、公示期限
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6月3日。
五、公示方式
平罗县人民政府官网
六、相关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钱勇成 联系方式:0952-6095208
邮箱:253320389@qq.com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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