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建议应重视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规范管理

时间:2020-06-28
来源:平罗县审计局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近年来,随着国家和地方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力度的加大,各基层机关事业单位也加强了固定资产管理,但审计中发现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仍存在诸多问题。

一、固定资产制度缺乏操作性。绝大多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但因制度存在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难易操作,如:制度规定由综合办公室和财务室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分配、保管、使用等,但未明晰各环节的管理、分工,管理部门之间相互扯皮、推脱责任,从而削弱了固定资产制度的约束力。

二、固定资产管理措施不到位。很多单位存在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脱节,账物分离,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账务核算工作,综合办公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分配、使用等工作,管账的不管物,管物的不了解账,如:XX单位办公室将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捐赠给扶贫单位,但因财务人员不知情,未及时对减少的固定资产进行账务处理,造成账实不符。

三、固定资产制度执行监督乏力。部分单位存在重视固定资产采购、使用程序管理,但不重视实物盘点清查,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没有明确监管责任,缺乏有效监督考核和激励机制,普遍认为固定资产是财务人员的职责,财务人员认为固定资产管理不是自己的主业,造成很多单位固定资产长期不盘点清查,家底不清。

审计建议基层机关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办法,提升制度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明确资产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到职责明确,监督有效,有的放矢,增强制度约束力,确保单位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