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异地备案程序 进一步方便群众异地就医
为全面落实国家和区市异地就医各项政策,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医保服务,有效解决群众异地就医“跑腿”、“垫支”等问题,平罗县医保局进一步优化异地就医备案程序,提高异地就医服务效率。
一是简化异地就医备案程序,拓宽备案渠道。在备案方式上采取线上线下并行,线下可在医保服务窗口直接办理,线上可通过宁夏人社网上大厅、“我的宁夏”APP、宁夏社保局网站上传相关资料备案,也可通过电话、传真、微信等方式办理。二是对长期异地居住、在外务工人员,提供暂住证(居住证)、务工证明,没有取得居住证的凭其他异地居住证明材料可办理备案手续。三是取消了所有备案材料证明盖章,只需提供必要材料。转诊转院人员凭转诊转院审批手续、急诊急救住院患者凭医疗机构出具的急诊急救住院证、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及术后、透析住院治疗患者凭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或相关材料即可办理备案。备案不设期限,长期有效。
已办理异地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就医地无须选择指定医疗机构,只要在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都可以进行异地就医结算。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后,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医保负担的部分由医保中心与医院直接结算。在异地就医结算时,药品、诊疗服务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执行就医地的目录,就医报销比例、起付线和最高支付限额则执行我区的政策。
截至目前,平罗县医保局已为4707名参保人员及时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