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审计局多举措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
为推进《中共平罗县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落实,进一步加强我县内部审计工作,平罗县审计局多举措加大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力度,推动全县内审工作稳步发展。
一是积极作为强培训。通过“以审代训”助力提升内审人员业务水平,审计中,将内审人员编入审计组并确定分工,向其讲解审计注意事项,要求内审人员学习并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安排业务骨干从审计程序、审计方法、获取审计证据、编写审计工作底稿等方面进行“一对一”指导,推动内审人员深度参与审计过程,实现边学边干,边干边学。以实战拓展内审人员的审计视野,强化内审人员的审计实践,助力平罗县内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明确职责强指导。明确法规室牵头负责对全县内部审计工作的总体协调和指导监督,各业务室具体对口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确定审计重点、建立完善审计质量控制、结果运用、责任追究等制度建设情况,并通过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年度指导监督意见和计划,依法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加强对现场实施、报告撰写与成果应用、审计档案管理等全过程的管理,制定符合自身单位特点的内部审计程序、业务标准和作业准则,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管理和过错追究,防范和化解审计风险。
三是发挥职能强监督。建立完善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机制,明确内部审计职能机构和专职人员,切实履行对审计监督对象内部审计工作监督职责。在开展审计工作时,将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情况作为重要评价内容,对未按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单位,责令改正;对内部审计查出且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可以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对内部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未落实到位的,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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