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审计职能 扎实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自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县审计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以提升监督效能为着力点,积极谋划,结合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扎实有序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聚焦主责主业,推动落实重点工作。按照工作部署,在开展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紧紧围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方面,按照“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主要揭示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市县有关政策及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完成、重大经济决策、财政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二是发挥职能作用,深化治理工作成效。针对审计查出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通过提出严格落实考核奖惩机制、压实各村河长制、造林管护责任、认真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等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推动有效开展乡村环境治理,加强项目建设等重大经济决策事项监督管理,规范资产管理使用,推动乡村振兴领域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是加强落实整改,形成专项治理合力。对审计发现的涉及乡村振兴领域的问题,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三种整改类型,要求整改责任单位形成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具体整改措施,并列入专项治理工作问题线索台账,上报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充分凝聚专项治理合力,确保问题得到有效纠治,推动专项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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