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审计局“三关注”扎实开展法规审理工作 筑牢审计质量之基
近日,平罗县审计局严格对照《自治区审计厅审核复核审理工作办法》,扎实开展审计项目法规审理工作,为审计业务的规范性和权威性提供有力保障,规避审计风险,筑牢质量之基。
一是关注审计程序是否依规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自治区审计厅审计项目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有针对性的对审计程序是否合法合规进行审查,提出审理意见,促使审计工作各环节工作更加规范。
二是关注查处问题是否客观准确。将审计实施过程中的工作底稿、审计证据进行全覆盖审理,对审计定性和法规的适用性、审计内容的完整性、审计证据的充分性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防范审计风险。
三是关注审理提出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将审理意见反馈至各审计组后,压实审计组整改主体责任,督促完成整改。争取通过法规审理环节,贯彻落实全流程审计业务质量控制要求,进一步健全审计项目质量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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