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审计局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审计执法行为

时间:2025-07-02
来源:平罗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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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审计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始终把“依法审计、文明审计”作为审计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深入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加强审计公开,确保审计执法公开透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制定《平罗县审计局审前公告制度》,及时公告审计依据、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审计纪律、监督电话等,自觉接受被审计单位的监督。审计人员在调查取证,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严格亮证执法。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审计项目进展、审计结果报告、执法人员信息等,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

二是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审计执法可溯管理。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印发《平罗县审计局审计现场管理办法》,严格审计现场各环节管理,严格制定方案、审计取证、编制底稿、完成报告等行政执法程序,确保审计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合法规范。同时按照《平罗县审计局项目资料归档操作规程》规范整理、保存档案,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是加强复核审理,提高审计执法质量水平。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平罗县审计局审计项目审理制度》《平罗县审计局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制度》,严把审计质量复核审核审理关口,从主要事实是否清楚、相关证据是否充分适当、运用法律法规是否恰当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复核、审理意见,确保审计执法过程合法合规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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