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平罗县审计局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多措并举推动审计结果从“纸上”落到“地上”,切实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效能。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筑牢结果运用根基。制定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馈操作规范》,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工作,明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结束后要向被审计对象及时反馈审计结果和相关情况,对反馈的形式、反馈内容及要求作出规定,同时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共同参与结果反馈,为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效果、推进审计整改奠定根基。
二是狠抓整改落实,推动问题见底清零。坚持把审计整改作为结果运用的关键环节,建立“审计反馈、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回头看核查”的整改机制。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单位,通过提请县委、县政府召开整改推进会、下发整改督办函等方式压实整改责任。对审计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屡审屡犯的问题,深入分析根源,督促被审计单位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做到“审计一点、整改一面、规范一片”。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凝聚监督协同合力。与县委巡察办建立协作机制,在巡察开始前向其提供相关单位、领导干部的审计情况,提前介入提供问题线索,巡察跟进强化监督检查。对审计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理,并及时跟踪办理情况。在领导干部离任、任中审计后,及时将审计报告送达县委组织部,为干部日常管理、职务调整提供客观精准的参考,切实增强监督叠加效应。
四是深化成果提炼,服务科学决策部署。注重审计成果的深加工,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涉及经济运行、惠民政策及项目落实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及时梳理形成审计专报,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切实发挥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对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和风险进行研究,为今后精准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打牢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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