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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成立宝丰镇宝丰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的批复
宝政发〔2019〕73号
宝丰村:
你村报来《关于成立宝丰镇宝丰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请示》已收悉,为了确保农村改革顺利进行,根据你村申请及上报的《平罗县宝丰镇宝丰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章程》,经宝丰镇政府研究决定,同意你村成立宝丰镇宝丰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望你村严格按照县委、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组织章程精心组织实施,保证成员合法权益,做到手续完善,产权明晰,管理有序,实现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宝丰村拓宽增收渠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特此批复。
平罗县宝丰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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