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引号: 640221028/2016-48647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16年09月27日
标  题: 平罗县宝丰镇2015年度决算信息公开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宝丰镇2015年度决算信息公开

  关于呈报平罗县宝丰镇2015年度

  决算信息公开的函

  县财政局: 

  根据平财发(2016)195号文件《关于做好平罗县本级2015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相关要求,现将平罗县宝丰镇2015年度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单位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保障和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搞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3)负责农村社会管理,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和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建设,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5)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6)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加强和改进镇党委、政府对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7)加强社区管理,强化第三产业的培育发展,为农民和流动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

  (8)承办县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人员情况。

  1.行政机构

  宝丰镇共核定行政编制18名。其中核定科级领导职数8名:党委书记兼人大主席1名(正科)、镇长1名(正科)、副书记1名(副科),纪委书记1名(副科)、人大副主席1名(副科)、副镇长2名(副科)、武装部长1名(副科)。

  另核定行政工勤编制2名。

  2.事业机构

  宝丰镇共核定事业编制14名。其中:民生服务中心8名,文化体育与信息服务中心3名,计划生育服务中心3名。

  (三)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5年,我镇实有人员39人,其中在职人员28人(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12人),退休人员11人。较上年减少3人,主要原因是调出7人,辞职1人,调入2人,新增3人。

  二、2015年单位决算数据说明

  (一)关于宝丰镇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宝丰镇2015年收入总计9532310.47元,支出总计9112441.26元,其中基本支出4657744.64万元、项目支出4558056元,收支结余3512801.39万元,结余资金主要是基本支出结余和项目支出结余。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1733872.81元,减少15.39%;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474015.46元,减少4.49%;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015年有人员变动,申报项目工程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关于宝丰镇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共计9532310.47元,均来自财政拨款收入,其中:行政运行收入3372778.72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000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788056元,财务事务456148.87元,群众文化303895.49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9755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18487元,其他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67688.67元,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2170000元,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补助350000元,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50000元,住房公积金193461.72元,购房补贴64236元。

  (三)关于宝丰镇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支出总计9112441.26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056268.89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95222.07元,其他政务办公厅支出1788056元,群众文化支出203895.49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9755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18487元,其他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67688.67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29969.10元,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1610947.23元,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补助支出350000元,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180502.22,住房公积金支,193461.72元,购房补贴支出64236元。

  (四)关于宝丰镇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532310.47元,比14年财政拨款收入11266183.28元减少1733872.81元,减少15.39 %,减少主要原因:申报项目较上年有所减少。

  2015年度支出总9112441.26元,比2014年度支出     元减少474015.46元,增加4.94%,减少主要原因:是2015年有人员变动,申报项目工程较上年有所减少。

  (五)关于宝丰镇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宝丰镇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12441.26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95695.83元比2014年度   4159846.14元增加1535849.69元、增加37%,行政运行3056268.89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95222.07元,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788056元,群众文化支出203895.49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9755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18487元,其他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67688.67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29969.10元,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1610947.23元,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补助支出350000元,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180502.22,住房公积金支,193461.72元,购房补贴支出64236元。

  (六)关于宝丰镇2015年度一般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支出41013.08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与2014年度支出0元持平、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与201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数持平、车辆保有量2辆与2014年度车辆保有量持平、车辆运行费用支出元41013.08比2014年度车辆运行费支出42,198.00元减少1184.92元、减少2.8%,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与2014年度支出0元持平。

  (七)关于平罗县宝丰镇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无。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无。

  3.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政府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和管理活动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如:其他农业重点项目研究等。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0、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